7月7日《大河報》報道,7月6日下午,罕見高溫中,河南開封一名月收入只有四五百元的環衛工孟慶和猝死街頭。當日開封市最高氣溫39.2℃
環衛工孟慶和的猝死,讓我們看到,在高溫天氣中,如果缺乏相應的制度保護措施,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群體的生命權和健康權將面臨怎樣的險境。
高溫最先襲擊哪些群體?人們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常常引用的一個例子來自1995年的芝加哥城熱浪事件:當年7月,芝加哥熱浪造成了700多人死亡。紐約大學社會學家肯林堡在研究慘痛教訓后說:“必須將熱浪作為芝加哥的社會災難問題看待,因為熱浪是一種主要針對窮人的特別的災難!2009年的印度高溫災害中,事實證明,受此災害影響最大的群體也是窮人,分布在工人、農民、人力車夫等這些行業中。所以,當我們將高溫天氣刷新到對一種災害的認識,呼吁建立相應的熱災管理體系的時候,針對普通體力勞動者,尤其是低收入群體的保障措施應是重中之重。
猝死的孟慶和就是這些群體中的一員。他們工作條件艱苦,大多是在建筑工地戶外作業的農民工,是城市街道上持續工作的環衛工人,這樣一些群體,他們的工作有的是以計件、計時來獲取報酬的,就像孟慶和的同事說的那樣,“上班要來回不停地撿垃圾,如果被檢查市容衛生的工作人員發現路面有垃圾,單位會扣我們的工資。一個月工資才四五百塊錢,怎么禁得起扣?”這樣的工作,就算勞動保障部門和城建管理部門下通知要求在酷暑期間停止工作,在執行中也并不現實。
作為普通勞動者的低收入群體,他們為社會發展做出的貢獻巨大,但同時也是勞動權益保護最為缺乏的群體。高溫天氣下,在室內工作的腦力勞動者可以拿到相應的高溫津貼費,一些高收入行業甚至可以拿到高額津貼,作為變相的福利。但恰恰是那些需要在高溫下作業的普通體力勞動者,因為勞動權益保護的不健全,甚至連高溫津貼都拿不到。
在應對高溫中,低收入群體不僅物質貧困,同時也面臨著權益貧困。高溫天氣持續中,各地相繼出臺了一些民生保障措施,但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如果沒有一部強制性的防暑降溫立法替代那個年過半百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來保護普通勞動者的高溫權益,同時加強工會和監察部門的力度,那么,很多規定在實施中會成為一紙空文。蔡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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