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及國務院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要求縣處級副職及以上的領導干部、大中型國企領導每年須上報個人財產及婚姻變化、配偶子女移民等狀況。其中,財產申報包含個人及家屬的收入、房產、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理財產品等。
制度反腐一直是輿論關注的熱點,這也被視為中國反腐走向持續化的方向所在。然而,制度反腐是龐大的系統工程,它本身是由一系列制度組成的。這些年來,相關方面在制度反腐上做出了不少探索,一系列新規出臺,讓人逐漸看到了制度反腐的希望。
制度反腐有一個核心環節就是財產申報。對此,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認為,制度反腐需要一系列制度建設,而官員財產申報正是一項統率性的關鍵性制度,可以帶動其他制度逐步到位,這就是制度建設的“連鎖效應”。
通過官員財產的申報,可以獲取官員的財產信息,體內和體外兩個監督層面都可以進行自己的解讀和追溯,從而通過倒查的方式讓腐敗官員露出蛛絲馬跡。正因為財產申報對于反腐的直接作用,才作為法治社會的一個重要制度而在國際上普遍施行,并被證明是有效預防腐敗的一項基本制度。
財產申報制度的出臺,為后續制度的開展奠定了基礎。有人認為,制度的最大效應應該體現在官員的財產成為公共信息,這體現出公眾對于財產公開的希冀。財產申報不等于財產公開,但財產公開一定是以財產申報為基礎的。即使說當前財產申報并沒有完全公開化,但財產申報必定會有一定的財產公開與之配套,官員的財產信息最起碼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它的實行也為完全財產公開奠定了基礎。可以預見,隨著財產申報的實行,財產公開必指日可待。
由于財產申報在整個制度反腐體系中居于特殊位置,它的施行在實質性反腐之外還傳遞了一種強力態度。這些年來,財產申報制度只見試水,不見大面積破冰,源于它本身的敏感性。根據人大代表的調查,有90%以上的官員反對公布財產。這種反對證明了它的重要性。現在,連財產申報都已經在制度層面破冰,可以想象,后續制度將會陸續登場。其中傳遞出的強大反腐壓力,將會實實在在地傳導到官員身上,它將使官員不得不慎行權力,將極大地推動權力運行的規范。
當然,不能說財產申報的出臺就意味著反腐從此進入康莊大道。畢竟,這里面還涉及配套政策的問題,更涉及財產申報制度如何落實的問題。但這畢竟是制度反腐的關鍵之舉,值得期待。毛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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