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安7月21日電(記者 冽瑋)記者21日從陜西省渭南市獲悉,7月20日晚,陜西省渭南市通報韓城小南溝煤礦事故責任人處理情況,韓城市副市長苗振興被免職,渭南市煤炭局副局長李明給予責令辭職處分。
通報稱,對7.17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和綜合管理責任的韓城市副市長苗振興給予免職處理,對渭南市煤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明給予責令辭職,同時責成韓城市委、市煤炭局黨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韓城市煤炭局總工程師宋少民,對小南溝煤礦在基建期間違規組織生產,安全基礎管理混亂,嚴重違反煤礦安全生產規程排查不力,導致重大事故發生,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撤職處分;韓城市煤炭局副總工程師兼煤礦安全監察大隊長張生維,對小南溝煤礦安全生產監察監督不到位,導致重大事故發生,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給予行政撤職處分;韓城市煤礦安全監察大隊一科科長郭文武,對小南溝煤礦安全基礎管理混亂監察監督不到位,導致重大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給予行政撤職處分;韓城市煤炭局生產技術科科長王玉安,對小南溝煤礦在基建期間違規組織生產,未按要求淘汰木支護導致重大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小南溝煤礦駐礦安全監督員董紅兵、薛建強,煤礦安全生產監察監管不到位,嚴重失職、瀆職,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由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韓城市煤炭局局長雷萬虎同志對此次事故負有一定責任,鑒于該同志任職時間較短,待事故調查結束后,視調查情況再行處理。其他相關人員將根據事故調查結論進一步嚴格依法依紀進行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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