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下去,100年才能把錢收回來!”1995年春節剛過,(安徽)宿州市埇橋區曹村鎮居民于泉一家在公路邊開了家小賣部,可從當年起,對面鎮政府工作人員就不斷到店里拿煙拿酒然后打白條,到1999年已欠下十萬多元。如今十多年過去了,于泉一家拿到的只是一沓簽了字沒能報銷的發票。對此曹村鎮鎮政府表示,鎮里財力有限,只能是每年年底還一千多元。
鎮政府賒賬提貨
1995年,為了做點生意養家糊口,于泉的父親于志勝在當時的206國道鎮政府對面開了一家小賣部,賣點土特產,外加一些煙酒雜貨,“當時我父親的意思是,對面就是鎮政府,又在國道邊,怎么也能發點小財吧。可沒想到后來卻發生這樣的事情。”
昨天,于泉在電話里告訴記者,當時這間只有50多平方米的小賣部可算得上是鎮政府的“儲備庫”,鎮政府招待需要的煙酒等很大一部分是從這里拿,“從1995年到1999年,鎮政府每年都會欠下不小的一筆煙酒土特產錢,可幾乎沒給過現金,都打了白條。”
61歲的于志勝告訴記者,由于距離曹村鎮政府比較近,開店的時候和曹村鎮政府就有生意往來,“哪個做生意不想掙錢?人家提出賒賬,我們也就答應了,畢竟也是政府,我們想這個也賴不掉。可誰承想,這一賒卻是個無底洞。”
欠款達到十萬多
“從1995年到1999年,記不清有多少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光顧過我的小賣鋪。”于志勝回憶說,從鎮長到一般出納、辦事員都是“顧客”,拿走的物品也五花八門,有香煙、白酒也有圖釘、膠水,但幾乎都是賒欠。
于志勝說,這些來拿東西的人都說是為了“公干”。為了整理賒賬金額,他專門找了個小本子,賒帳記錄早已寫得滿滿當當,其中還包括一些紙張已發黃的欠條,雖然那些用來別欠條的曲別針已經生銹,但欠條上的簽字、蓋章尚清晰可辨。
于志勝告訴記者,從1995年春到1997年10月,當時在任的是馬姓鎮長,總計開出的發票總額是22000多元;而從1998年到1999年11月,當時任職的是王姓鎮長,開出的發票總額是79000多元。
討欠款成了習慣
十萬余元的欠款,十多年過去了,于志勝只要回來了三千多元。如今,每個月到鎮政府里去討要欠款已經成了一種習慣。于泉告訴記者,自己和家人拿著發票去鎮里討錢非常難,“不是這個不在,就是那個不在,有的時候父親甚至要到區里去追鎮領導,就為了能把欠款討回來。”
1999年11月,于志勝一家做出決定:不再向鎮里賒賬,鎮里再來人拿煙一概說沒有。
于志勝說,發票上的客戶名稱大都是“鎮政府”,有的還寫著“情況屬實”,然后是一些人的簽名,這些人都“是鎮政府各級經辦人,沒有他們的簽名,這個發票就是一張白紙,到了月底,拿著清單和發票再去鎮政府結賬,先找拿東西的人,簽了字再找鎮領導,鎮領導簽完字了再去找財務報銷。就這樣,每個月我們除了進貨之外,還有個任務就是向鎮政府討債,但是錢總是要不到。”于志勝告訴記者,從開店到今年,鎮里已經換了7個鎮長,但就是不給解決打白條的事。
欠款拿不到,店里的生意還要打理,老于只能向親戚朋友借錢周轉,時間一長,老于直喊吃不消,甚至有了想把小賣部轉手的打算,“原以為靠著鎮政府能賺點錢,沒想到鎮里卻欠著錢不給,現在生意也做不下去了。早知道就不開這個店了!”于志勝說。
承諾“分期付款”
“有時候去要,鎮領導煩了就說,誰欠的錢找誰要!”于泉告訴記者,之前基本上要不到錢,最近幾年還能要到點,但數目很不樂觀。
昨日,埇橋區曹村鎮政府辦公室王姓主任告訴記者,這筆陳年舊債屬于前任領導的債務,但既然開具的是鎮政府的發票,東西也不是私人用的,鎮政府不會賴賬。
而對于如何還上這筆債務,王主任告訴記者,十萬多對鎮政府來說不是個小數目,鎮政府自身的財力也有限,而且都是十幾年前的事情,不可能一下子全部還清,目前鎮政府領導多次和于志勝家協商過,目前的約定是,每年年底的時候給于志勝家還上一部分錢,“從2005年開始,鎮政府每年還給于家的錢款在一千多元吧,好一點的時候我們就多還他們一點,目前只能這樣辦。”
當記者問及這樣還的話要持續多長時間,王主任也表示了無奈,“總歸我們在還這筆債務吧,具體多長時間能還清,我也不知道。”
而對于鎮政府這樣的解決辦法,于志勝一家顯然不滿意,“照一年還1000多元的話,那得還100年,我家這小鋪都要成百年老字號了!”于泉無奈地說。(阮晨光、賀媛媛、記者周曄、魏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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