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0日電 甘肅政府網消息,甘肅省人民政府9日發布關于甘南州舟曲縣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質災害受災群眾生活安置有關問題的意見 ,意見提出,對舟曲災區損壞房屋今年11月底前全部修復,使受災群眾得到妥善安置。
2010年8月7日晚,甘南州舟曲縣突降特大暴雨,引發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質災害。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質災害給當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傷亡和損失。
為妥善安排好災區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意見提出了安置方式和內容:
(一)應急安置。因災造成房屋倒塌或損壞嚴重而緊急轉移到臨時安置點,或以搭建帳篷集中安置的受災群眾,由當地政府統一安排食品、衣被等,保障其集中安置期間基本生活。
(二)過渡期安置。災情穩定后,鼓勵和引導應急安置的受災群眾,通過投親靠友、鄰里互助、租借臨時住所、政府部門包保等方式,進行分散安置,發放臨時性生活救助金,保障其在回遷重建住房或修復損壞住房前的基本生活。
(三)入住安置。爭取今年入冬前,最遲到明年6月份完成倒塌房屋恢復重建;損壞房屋今年11月底前全部修復,使受災群眾得到妥善安置。對入住后生活確有困難的受災群眾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
意見還明確了救助的范圍和重點:
救助的范圍是指此次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質災害導致住房、吃飯、飲水、穿衣、醫療等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受災群眾。要把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和“三孤”人員作為救助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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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甘肅舟曲縣突發特大泥石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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