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8月21日電 (唐貴江 穗龔宣)記者21日從廣州市警方獲悉,為確保廣州亞運會期間安全,該市當(dāng)天公布一項加強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飛行活動安全管理通告的征求意見稿。該通告規(guī)定,廣州亞運期間將禁止輕型飛機、滑翔機乃至風(fēng)箏、信鴿等在該市的飛行。
隨著廣州亞運會的臨近,廣州亞運安保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展開。在該市警方日前公布廣州亞運期間購買菜刀等刀具擬實行實名制、亞運會期間廣州實施陸路入穗車輛安全檢查等多項公告后,這是警方公布的最新一項亞運安保措施。
根據(jù)該項通告,2010年廣州亞運會、亞殘運會舉辦期間,在該市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飛行活動,該通告適用于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飄氣球、風(fēng)箏、孔明燈和信鴿等。
該通告表示,經(jīng)批準(zhǔn)用于廣州亞運會亞殘運會的慶典活動、航拍、電視轉(zhuǎn)播以及警務(wù)、應(yīng)急救援、引航、氣象探測和人工影響天氣作業(yè)等飛行活動的,不受該項規(guī)定限制。
對違反該項規(guī)定的,將由該市警方責(zé)令改正,并對單位處以人民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該通告目前正處于向社會公開,并征求公眾意見階段,待征求意見并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廣州市政府審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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