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今年“小金庫”治理工作在加強組織領導方面還采取了哪些措施?
今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tǒng)一領導下,“小金庫”治理工作將繼續(xù)遵循中央和地方分級負責、各有關職能部門和行業(yè)主管部門分口把關的原則,并建立“小金庫”治理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為保證“小金庫”治理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在原有10個成員單位的基礎上新增民政部、國資委、證監(jiān)會、保監(jiān)會等4個成員單位,各級治理機構也及時作出了調整。新增成員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分別牽頭制定、細化具體實施方案,組織協(xié)調對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的“小金庫”治理工作。其他各成員單位也按照工作分工,認真履行本部門承擔的職責,形成工作合力。
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小金庫”治理日常工作機構,要及時研究明確治理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工作要求,加強對方案制定、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案件移送、宣傳報道、信息溝通等工作的督促指導和組織協(xié)調,建立起分工明確、配合有力、資源共享、運轉順暢的工作協(xié)調機制。
八、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工作進展如何?
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是“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根本任務,將貫穿于“小金庫”治理工作的全過程,要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邊治理、邊規(guī)范、邊完善,積極構建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鏟除“小金庫”問題滋生蔓延的土壤。
目前,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研究工作正在穩(wěn)步推進,9月底要基本完成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課題研究工作。各地區(qū)各部門也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循序漸進地推進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工作。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要以此次專項治理工作為契機,結合社會團體管理體制改革和企業(yè)治理結構完善,建立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
參與互動(0) | 【編輯:馬學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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