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5日電 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就獎勵舉報有功單位和人員的規定作了調整,今年將“按照查實的設立‘小金庫’金額的3%-5%”,給予舉報人獎勵,獎金最高額為10萬元。
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在就“小金庫”治理工作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作出如上表述。
該負責人指出,今年,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除繼續設舉報電話、舉報郵箱、舉報網址以外,國資委、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都設立并公布了舉報電話、舉報郵箱、舉報網址,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到“小金庫”治理工作中來。各級“小金庫”治理機構也將重新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舉報信箱、舉報網址,暢通舉報渠道,共同做好舉報受理和辦理工作。
除此之外,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還就獎勵舉報有功單位和人員的規定作了調整。去年“按照查出并已收繳入庫的‘小金庫’資金、稅款、罰款合計金額的3%-5%”,今年將“按照查實的設立‘小金庫’金額的3%-5%”,給予舉報人獎勵,獎金最高額為10萬元。
另悉,為保證“小金庫”治理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在原有10個成員單位的基礎上新增民政部、國資委、證監會、保監會等4個成員單位,各級治理機構也及時作出了調整。
目前,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研究工作正在穩步推進,9月底要基本完成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課題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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