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門”事件當事人韓峰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刑事訴訟。據檢察機關調查,為了刪除網上流傳的日記,韓峰于2010年2月14日向欽州市某公司項目經理陳某索取現金人民幣15萬元,交給相關人員作為刪帖費用。(9月3日《山東商報》)
拿了“日記局長”15萬“刪帖費用”的“相關人員”到底是誰,這個問題須查清楚。
網民可以參政、議政,網絡民意還可以推動重大事件的真相調查。在這種情形下,“網絡刪帖”的生意竟非常走紅。依靠刪除網上“負面信息”為生的“網絡公關公司”越來越多,據稱,它們根據要刪除的帖子的內容、數量、位置等,向客戶收取不同的費用,一般的小網站大約為100元一個帖,而大型的論壇以及門戶網站,收費甚至高達數千元。這些“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公司因此被稱為“網絡打手公司”。
很多網站都明令禁止,編輯或版主不能通過收費的形式隨意刪帖,但刪除帖子或負面新聞獲利幾成業內的“潛規則”,很多編輯通過刪帖獲得的收入是正常收入的2至3倍。刪帖只能有兩種途徑,要么是公關這些網媒的編輯或版主,要么通過技術手段,進入網站的計算機系統。不知拿了“日記局長”15萬“刪帖費”的相關人員是如何操作的,但顯然,如果是通過黑客手段進入計算機系統刪帖的,有可能構成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罪;如果網媒的編輯或版主利用自己的權限刪帖,則涉嫌商業賄賂等罪名。應該調查一下,讓刪帖者浮出水面。
□王威(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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