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發展問題
(一)千年發展目標
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是指導國際發展合作的綱領性文件。10年來,國際社會在落實千年發展目標方面取得一定進展,但從全球來看,要在2015年如期實現各項目標任重道遠。
聯合國將于9月舉行高級別會議,討論如何在2015年6前實現千年發展目標,并制訂相應行動戰略。國際社會應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凝聚政治共識,爭取取得面向行動、可以落實的積極成果。國際社會應鼓勵和支持各國走適合本國國情的發展道路,探索有利于發展和消除貧困的發展模式;建立平等、互利、共贏的全球發展伙伴關系;加強并完善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工作機制,既要加強協調、評估落實各項目標的進展情況,也要監督國際發展援助落實情況。國際社會需要拿出果斷行動的決心和務實有效的舉措,為發展中國家實現千年發展目標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幫助發展中國國家、尤其是非洲國家早日實現千年發展目標。
(二)非洲發展
發展是非洲面臨的緊迫而艱巨任務。國際社會特別是發達國家應高度重視非洲發展問題,繼續加大對非洲的支持和幫助,切實履行援非承諾,通過開放市場、技術轉讓、增加投資等措施提升非洲國家自主發展能力;應幫助非洲維護和鞏固和平穩定局面,尊重非洲國家自主選擇發展模式,為非洲國家發展提供保障;應推動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為非洲發展創造有利的外部條件;應加強南南合作,形成對南北合作的有益補充。
中國一直積極致力于非洲和平與發展事業。近年來,在自身遭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情況下,中國認真落實各項對非援助與合作舉措,大幅增加對非援助,減免非洲重債窮國和最不發達國家債務,努力保持對非貿易和投資力度。去年11月,中國政府在中非合作論壇第四屆部長級會議上宣布了一系列支持非洲發展的政策措施。中國正認真落實上述承諾,確保非洲國家和人民盡快受益。中國愿與非洲國家和國際社會一道,繼續為非洲的發展事業作出自己的貢獻。
(三)糧食安全
糧食安全是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基礎,是國家自立與世界和平的重要前提。糧食問題歸根結底是發展問題,國際社會應從人類生存和共同發展的高度看待和處理糧食問題,加強合作,共同維護全球糧食安全。中國主張:
——加大農業投入,提高糧食產量。保障糧食供給,使糧食供需保持大體平衡。
——推進機制改革,完善治理體系。推動建立公平、務實、均衡、可持續的全球糧食安全治理機制和保障體系。使世界糧食生產、儲備和分配體系更具公平性和可持續性。
——著眼長遠和全局,推動多哈農業談判取得積極進展,并在與農產品有關的貿易、金融、知識產權等領域營造對發展中國家有利的國際環境。
——統籌兼顧,實現全面均衡發展。糧食安全與經濟增長、社會進步以及氣候變化、能源安全等密切相關。國際社會應采取統籌辦法,綜合應對,實現糧食安全的可持續發展。
(四)能源安全
能源安全同世界經濟發展、各國人民福祉息息相關。特別是在國際金融危機發生后,維護全球能源安全對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推動世界經濟全面復蘇和長遠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為此,國際社會應穩定能源價格,防止過度投機,保障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能源需求;改善能源結構,加強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其相關合作;構建先進能源技術研發和推廣體系,促進對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轉讓和資金支持;促進國際能源合作同國際發展合作相結合,通過能源扶貧幫助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五)氣候變化
氣候變化是當今世界面臨的重大挑戰,需各國合作應對。氣候變化主要是發達國家長期歷史排放和當前高人均排放造成的,發達國家對氣候變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在2012年后繼續率先減排,并切實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規定的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轉讓技術的義務。發展中國家是氣候變化的主要受害者,雖然面臨發展和消除貧困的緊迫任務,仍將通過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為共同應對氣候變化作出貢獻。
氣候變化問題從根本上說是發展問題,應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內解決。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應堅持公平原則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維護《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的主渠道作用。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所處的發展階段、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有巨大差異,發展中國家的減緩行動與發達國家的量化減排義務有本質區別,這符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基本原則以及“巴厘路線圖”的相關規定。
為推動年底墨西哥坎昆氣候變化會議取得積極成果,各方應在哥本哈根會議成果基礎上,沿著巴厘路線圖確定的正確方向,充分尊重發展中國家的發展階段和發展權,將《公約》和《議定書》的有關規定落到實處。我們希望發達國家充分展示政治誠意,切實履行義務和兌現承諾,為國際社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做出積極的貢獻。
中國政府重視聯合國在推動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中方愿本著積極、建設性態度就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重大問題與各方充分、坦誠交換意見,為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注入新的動力。
(六)南南合作
南南合作是發展中國家間取長補短、實現共同發展的重要渠道,是發展中國家相互幫助,攜手應對各種發展挑戰的重要途徑。近年來,南南合作取得積極進展,南方國家之間貿易、投資活躍。發展中國家間還建立了一些新機制和倡議,為南南合作注入新活力。
中方認為,發展中國家應在重大國際問題上積極開展磋商與協調,采取一致行動,共同維護正當權益;應根據形勢發展和自身需要,本著平等互利原則,不斷拓展合作渠道、豐富合作內涵、創新合作模式;還應加強協調,有效利用多邊機制。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廣大發展中國家面臨的發展環境不容樂觀,在此形勢下,廣大發展中國家更要加強南南合作,共同應對危機,促進經濟健康持續增長。
(七)發展籌資
發展融資不足問題一直是國際發展領域面臨的主要挑戰,特別是在全球金融危機給低收入國家造成嚴重沖擊的背景下,這一問題顯得更加突出。
當務之急是建立并完善平等、互利、共贏的全球發展伙伴關系,切實落實《蒙特雷共識》,確保如期實現千年發展目標。中國主張,重點從以下五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增加發展資源,加強發展機構。二是發達國家應兌現官方發展援助占國民總收入0.7%的承諾,并進一步對發展中國家減免債務和開放市場。三是努力減少金融危機對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造成的損害,切實幫助其保持金融穩定和經濟增長。四是抑制貿易保護主義,推動多哈回合談判早日達成發展回合目標。五是為發展中國家創造良好外部發展環境,反對動輒對發展中國家采取經濟、商業、金融封鎖等措施。
(八)多哈回合談判
多哈回合談判取得成功,有利于提升國際貿易開放水平,抑制貿易保護主義,促進世界經濟復蘇和可持續發展,符合各方共同利益。
中國始終致力于建立公正、合理、非歧視的多邊貿易體制,一直以建設性姿態積極參與多哈回合談判。我們主張,按照“尊重談判授權、鎖定已有成果、以現有案文為基礎”的原則,盡快解決遺留問題,推動多哈回合談判取得全面、平衡的成果。
多哈回合是發展回合,應充分照顧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的利益和關切,真正體現對他們的特殊和差別待遇。
(九)國際金融體系改革
國際金融危機充分暴露了現行全球經濟治理體系的弊端和不足。加強全球經濟治理,塑造一個有利于世界經濟長期健康穩定發展的體制框架,符合國際社會共同利益。各方都希望對現有國際金融體系進行必要改革,目標是建立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國際金融體系。中國主張:
——應完善國際金融治理體系,加快推進國際金融機構改革,提高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發言權和代表性,確保二十國集團首爾峰會前完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份額改革目標。
——應完善全球金融監管體系,加強對具有重要金融中心的發達經濟體及其宏觀經濟政策的監督,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評級機構的監管,加強對跨境資本流動的監督,制訂全球統一的會計準則。
——應完善國際貨幣體系,健全儲備貨幣發行調控機制,保持主要儲備貨幣匯率相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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