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8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截至9月16日,中央財政共撥付云南省地震救災和恢復重建資金10.5億元;云南省各級財政共撥付救災資金4921萬元,省級財政還向昭通市調度資金5億元。同時,社會各界也積極向地震災區捐款捐物,有力地支持了受災地區開展救災救濟和恢復重建工作。
云南昭通市彝良縣發生嚴重地震災害后,中央財政和云南省財政部門向地震災區緊急撥付救災資金。云南省財政部門按照財政部的要求,切實加強彝良地震救災款物管理監督,確保救災款物使用效益。
一是做好救災資金分配,突出保障重點,按照受災群眾自救能力,做好分類救助,切實安排好受災群眾生活,幫助災區盡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二是切實加強救災資金監管,對救災資金實行專賬核算,確保專款專用。
三是規范救助款物管理,嚴格執行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
四是自覺接受監察、審計部門對救災款物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救災款物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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