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大家談 | 喚醒“第二十條”,重塑正當防衛理念
中新網北京3月10日電(韋香惠)有關正當防衛的刑法第二十條寫入今年的“兩高”工作報告中。
最高法工作報告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不是口號,“第二十條”已被喚醒。類似的表述也出現在最高檢工作報告中。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多年來,諸如“昆山反殺案”“于歡案”“淶源反殺案”等就因涉及該條款而飽受爭議。今年春節檔電影《第二十條》又掀起社會對正當防衛的廣泛熱議。
司法實踐中的觀念轉變需要一個過程,離不開司法政策指引。
2020年8月,最高法會同最高檢、公安部制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的指導意見,對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起因、時間、對象條件等提出了明確規則。
最高法介紹, 2021年至2023年,對77名被告人以正當防衛宣告無罪。最高檢的數據顯示,去年,檢察機關持續引領正當防衛理念,審查認定屬正當防衛依法不捕不訴261人,同比上升25.5%。
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們也對“正當防衛”理念展開討論。
全國人大代表李東生指出,在司法實踐中,當前司法機關對正當防衛的認定顧慮重重,一些司法工作人員受到“被害方”、第三方或錯案壓力的影響,導致對正當防衛的認定過于僵化和嚴苛,普遍存在死傷即有理的“唯結果論”、以絕對理性及事后視角要求防衛人等思維誤區。
為減少正當防衛法律適用障礙,保障公民正當防衛權利,李東生建議:一是立法層面,在刑法中增加“防衛人由于恐慌、激憤而超過防衛限度,主觀上沒有罪過的,不以犯罪論處”法律條款;二是執法層面,完善正當防衛制度適用實施細則,針對部分特殊情況適當降低門檻,放寬法律的容忍限度;三是司法程序層面,扎實推進正當防衛案件的司法公開,充分發揮司法責任制作用。
全國政協委員皮劍龍表示,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是與不法行為作斗爭的重要法律武器。在司法實踐中,各級人民法院也逐步確定正當防衛的界限標準,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這是合民心、順民意的司法進步。
捍衛法治尊嚴、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需要司法機關和社會公眾共同行動,激活刑法第二十條,引領、重塑正當防衛理念,有助于實現立法條文、立法精神同民意有機結合,繼續賦予公眾更多的公平正義。(完)
- 專題:2024全國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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