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發現的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署四大整改措施,并提出要從制度上加強和改進社保基金監管。
記者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昨天召開的全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工作座談會上獲悉,該部對近期社保基金審計查出的違規問題進行了初步分析。從時間上看,1999年以前發生的23.47億元,大多是涉及基金安全和完整的問題;2000年以后發生的47.88億元,多數屬于管理不規范問題,也有涉及基金安全和完整的問題,甚至有違法犯罪的。從違規主體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財政部門、地方政府、勞動保障部門、稅務部門及相關部門都占有一定比例。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介紹,該部將采取4項措施對社保基金審計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一是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認真組織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的工作小組,將對各地整改情況進行指導和督辦,重點省份要現場督辦。二是逐項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清理回收資金。各地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要逐一立項,根據問題的類型和難易程度等,進行梳理,明確解決辦法和責任單位,分類加以整改。三是研究解決實際問題,為規范管理創造條件。四是舉一反三,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這次審計的是3項保險基金,而且主要是省一級或省會城市。市縣怎么樣,其他基金管理得如何,特別是基本保險之外的資金,要防止同類問題的發生。
據了解,從制度上加強和改進社保基金監管,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還將采取9項措施,其中包括:建立健全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嚴格的授權審批制度,明確審批人對基金和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建立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制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將定期組織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全面檢查,并隨時抽查,重點監控,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加強案件查處的指導和督辦,明年將組織基金征繳專項檢查;建立要情報告制度,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對基金管理工作必須做到耳聰目明,及時了解和掌握重要情況;調研起草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條例。(來源:中國青年報;記者劉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