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9月18日電 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馼近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國家預防腐敗局的組織機構設置方式有利于與中紀委、監察部形成工作合力,節約行政成本。
據馬馼介紹,國家預防腐敗局列入國務院直屬機構序列,在監察部加掛牌子。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由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兼任,副局長設兩位,其中一位由監察部副部長兼任,另設一位副部長級的專職副局長。國家預防腐敗局下設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承擔國家預防腐敗局的日常工作。該辦事機構核定行政編制30名,其中20名從中央紀委、監察部己有行政編制中劃轉,新增10名。同時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又是中央紀委、監察部內設的預防腐敗室,由國家預防腐敗局專職副局長兼任中央紀委、監察部預防腐敗室主任。
馬馼表示,在目前中央紀委、監察部合署辦公的體制下,這樣設置既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又可減少編制,節約行政成本。
馬馼介紹說,國家預防腐敗局主要是組織協調、綜合規劃、政策制定和檢查指導,不直接承擔各部門各單位業務范圍內的預防腐敗工作。在這方面,國家預防腐敗局主要是支持和配合他們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