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公務員“鐵飯碗”真能打破嗎? 中新社發 趙國品 攝
中新網12月3日電 中國國家公務員局網站12月2日連發《公務員培訓規定》、《公務員獎勵規定》、《公務員考核規定》三個試行規定。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等級的公務員將被辭退,公務員隊伍將建退出機制的說法已轉化為成文規定。
根據《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該考核是針對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考核。對領導成員的考核,由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暗、能、勤、績、廉”五方面表現和工作實績是考核一名公務員是否稱職的主要標準。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 “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己税▊人總結述職,主管領導給出評語和考核等次建議,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確定考核等次,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務員,并由公務員本人簽署意見。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還要在本機關范圍內公示。
公務員年度考核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對應工資標準可提高一檔工資;累計五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范圍內晉升一個級別,并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要被降低一級職務,該考核年度不計算為上述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引人注目的是,“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的明文規定,這意味著被視為“金飯碗”的公務員崗位首次出現落在“紙面上”的退出機制。
《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明確,公務員或公務員集體如有“為增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做出突出貢獻”,“愛護公共財產、節約國家資財有突出成績”,“在對外交往中為國家爭得榮譽和利益”,“在搶險、救災等特定環境中做出貢獻”等十種情況的,應予以獎勵。對獲得獎勵的公務員,按照規定標準給予一次性獎金。各地各部門不得自行設立該規定之外的其他種類的公務員獎勵,不得違反該規定標準發放獎金,不得重復發放獎金。
該試行規定還以附件形式列出公務員獎金標準:嘉獎為800元,記三等功為1500元,記二等功為3000元,記一等功為6000元,授予榮譽稱號為10000元。
另據《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擔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每5年應當參加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或經廳局級以上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累計3個月以上的培訓。其他公務員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一般每年累計不少于12天。
公務員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組織、人事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對負有主要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采取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的;以公務員培訓名義組織公費旅游或進行高消費活動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培訓費用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印發學歷證、學位證、資格證、培訓證的;其他違法違紀行為。公務員在參加培訓期間違反培訓有關規定和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規定指出,公務員培訓所需經費列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并隨著財政收入增長逐步提高。公務員所在機關建立和完善公務員培訓檔案,對公務員參加培訓的種類、內容、時間和考試考核結果等情況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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