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在百度中輸入關鍵字“山寨春晚”已有27900000篇網頁顯示,“山寨春晚”借助網絡越搞越大了。“山寨春晚”的海報曝光,更是引起了廣大網民的關注。 中新社發 許康平 攝
對于鋪天蓋地的山寨文化,有政協委員認為,山寨的本質是剽竊,媒體過分宣傳,給所有草根行為冠以“山寨”之名,受益的只是侵權的山寨產品制造商,也不利于鼓勵創新。
北京市政協第十一屆二次會議上,來自清華美院的委員金納交了一份提案:《關于對山寨文化(山寨產品)進行規范化管理的建議》。
她認為,山寨現象從表面看,標榜草根創新,強調群眾智慧,有自娛自樂、模仿、搞笑的成分,但隱藏背后的是其剽竊、侵權的本質。山寨產品逃避市場管理,偷稅、漏稅,也不需投入人力、物力開發產品,為企業在短期內獲取暴利提供了可能。
“以Anycall手機為例,正品8000元左右,山寨版的Anycoll只賣880元,而其利潤高達50%之多。這種以低成本獲得高利潤的拿來主義,必將阻礙民族產業的發展,長此以往何談自主創新?”
金納建議,政府應集中整治山寨產品,確有侵權的應嚴肅查處,媒體宣傳不要推波助瀾,至少做到不提倡、不宣傳。
- 對話
“其實山寨春晚挺好玩”
新京報:你怎么會關注山寨文化?
金納:我是清華美院的老師,比較關注設計方面的東西,山寨文化愈演愈烈,這樣下去對真正的自主創新不利。
新京報:對民間自發組織的山寨春晚有何評價?
金納:這種山寨文化,往往是民間情緒的表達,有搞笑的意味,我并沒有什么意見。報紙上報道的山寨春晚、山寨奧巴馬就職典禮等,其實都挺好玩的。我是不滿把什么都冠之以山寨的名號,進行炒作。
新京報:為何建議媒體不要總報道山寨?
金納:山寨文化已鋪天蓋地,媒體總是提山寨,為這股熱潮推波助瀾,最終受益的只有山寨產品制造商,公眾都被山寨熱浪席卷了,意識不到其中的危害:山寨的本質就是剽竊和侵權。(記者 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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