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湖北警方專程進京對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江西紅星電子音像出版社社長喻曉峰實施刑拘。而被抓獲歸案時,若無其事的喻某正在忙著參加北京圖書訂貨會。
據知情人透露,喻某涉案緣由在于,其主管的江西紅星電子音像出版社未經仁愛版英語教材著作權人授權許可,通過轉換載體形式(以仁愛版教材內容為依據錄制配套聽力音像制品),盜版復制仁愛音像教材120多萬盒,共計1000多萬碼洋。對此,業內專家認為,湖北警方此番動作值得肯定,并呼吁我國應加強借助司法強硬手段打擊盜版,更有效地保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
從本質上講,盜版跟偷盜他人財物并無不同,但長期以來,偷盜者大多會因為羞恥、害怕而不敢見人,而盜版者面對權利人卻往往從容淡定。今后,這種怪現象可能會有所變化——1月8日,湖北警方動了真格,專程進京對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江西紅星電子音像出版社社長喻曉峰實施刑拘。而被抓獲歸案時,若無其事的喻某正在忙著參加北京圖書訂貨會。
業內專家認為,湖北警方此番動作值得肯定,并呼吁我國應加強借助司法強硬手段打擊盜版,更有效地保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
音像社社長訂貨會上被抓
1月8日至10日,一年一度的北京圖書訂貨會在北京中國國際展覽中心舉行,業界各路名流輪番登臺,熱鬧背后,大家并不知道,另一段插曲正悄悄上演。
就在訂貨會開幕當天,湖北黃岡市公安局的3位干警,帶著一紙拘留證悄然進京,在北京警方的協助下,對正在參加訂貨會的江西紅星電子音像出版社社長喻曉峰執行拘留。據悉,此前警方已將喻某列為“在逃人員”,在公安部網站上網通緝,通緝案由是: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依據仁愛英語教材錄制發行其七、八、九級英語聽力磁帶,在羅田、黃州等地銷售,涉案金額特別巨大。
據知情人透露,喻某涉案緣由在于,其主管的江西紅星電子音像出版社未經仁愛版英語教材著作權人授權許可,通過轉換載體形式(以仁愛版教材內容為依據錄制配套聽力音像制品),盜版復制仁愛音像教材120多萬盒,共計1000多萬碼洋。
盜版英語教材習以為常
“這是我們研發的教材,這是我們根據最新版教材精心錄制的配套磁帶。”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所長趙勇說完,又從旁邊拿出一盒外包裝完全不同的磁帶,“這是紅星盜版錄制的東西,數額巨大,給我們帶來了很大麻煩!”雖然獲悉喻某已經被抓,但趙勇的氣憤依然溢于言表。據他介紹,自2006年下半年開始,仁愛方面不斷收到來自江西贛州、萍鄉等地市的一線教師和學生反映,稱其從當地新華書店配套訂購的英語錄音教材無法正常使用,要求退貨賠款。經查,這些問題錄音帶是由江西紅星電子音像出版社出版、江西省新華書店發行的。另據了解,這些錄音制品,實際上是由政府財政采購、贈送學生的國家免費教材,按正常程序,紅星社應該從英語教材著作權單位訂購,然而,紅星社卻想出了個“妙招”,自己找人根據教材進行錄制,然后對正版音像教材調包。
此后,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分別向紅星社和江西省新華書店連鎖中心發出了通知,要求兩單位停止侵權行為,還多次與喻曉峰等相關負責人交涉,要求停止盜版侵權行為。此后,針對紅星社的行為,國家版權局以國權辦〔2007〕59號專函文件確認:“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作為義務教育標準實驗教科書(湘教版)七、八年級上冊英語的著作權人,與紅星電子音像出版社沒有任何授權使用其作品的合同關系。紅星電子音像出版社未經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許可,轉換載體形式,將他人享有著作權的文字作品以錄音形式固定于磁帶之上,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五款‘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規定的復制行為。”“該行為產生的產品屬于侵權復制品。”
“他們根本就不把國家版權局的確認函當回事,更別說我們權利人的抗議。”趙勇介紹說。經調查,紅星社總共依據8家出版社的英語教材制作了音像教材,其中只有人教社和外研社有授權許可,其他6家均屬于未經授權許可的盜版音像教材。
刑事打擊方能遏制盜版
“我現在最擔心的是,人雖然抓了,但過幾天就放回家了,跟以前一樣,該盜版的還繼續盜版。”聽說了圖書訂貨會上的這段故事之后,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感慨。
“這種擔憂不無道理!”西南師范大學教授周安平分析,長期以來,我國在著作權保護方面主要依靠國家版權局、知識產權局、“掃黃打非”辦等行政機構行政手段,或者通過民事訴訟解決,但這兩種保護途徑對侵權人的震懾力度遠遠不夠,很難有效遏制盜版行為的再次發生,所以一定要借助司法及刑事打擊手段,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尤其是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執行刑事處罰,這樣才能真正有效地打擊盜版行為。
周安平介紹,根據《刑法》規定,侵犯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而“復制品數量在二千五百張(份)以上的”,便屬于“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知識產權法專家吳漢東教授也表示,加強刑事手段打擊侵犯著作權行為,是有效遏制侵權盜版行為“屢打屢犯”的主要途徑。
據專家介紹,雖然許多盜版犯罪行為屬于“單位犯罪”,但我國《刑法》同時規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判處刑罰,湖北警方正是據此規定對主要責任人喻某實施了刑拘。
案件接下來將如何處理,相關犯罪嫌疑人是否會因為盜版而“坐牢”,本報將繼續關注。 (作者: 張見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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