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08年12月30日,三鹿“奶粉門”系列刑案開庭進入第三天。當(dāng)日上午,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耿金平、耿金珠生產(chǎn)銷售有毒食品一案。圖為法警支起警戒線。 中新社發(fā) 翟羽佳 攝
中新網(wǎng)石家莊1月22日電 (記者 陳國林)22日下午,三鹿系列刑案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對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銷售給三鹿集團的耿金平等2人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做出一審判決:耿金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耿金珠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50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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