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河北省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將一審宣判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圖為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左4)被押送進入法院。 中新社發 翟羽佳 攝
資料圖:田文華 中新社發 丁立新 攝
中新網石家莊1月22日電 22日下午,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張玉軍被判處死刑;張彥章被判處無期徒刑。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銷售給三鹿集團的耿金平被判處死刑。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高俊杰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薛建忠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人被判有期徒刑。
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張玉軍、張彥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做出一審判決:張玉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彥章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高俊杰等4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做出一審判決:高俊杰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薛建忠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彥軍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肖玉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法院對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銷售給三鹿集團的耿金平等2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做出一審判決:耿金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耿金珠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50萬元。
法院對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華、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等4名原三鹿集團高級管理人員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作出一審判決:田文華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玉良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杭志奇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吳聚生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中的被告單位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做出一審判決。三鹿集團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罰金4937萬多元。
此前官方稱,三鹿集團生產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嬰幼兒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國市場后,對廣大消費者特別是嬰幼兒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據衛生部統計,此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共導致29萬余名嬰幼兒出現泌尿系統異常,其中6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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