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云陽縣原教委主任萬先術任職期間向他人收受“好處費”59.7萬元。昨日,記者從市二中院獲悉,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萬先術有期徒刑7年,萬不服提起上訴,但上周五二審仍維持了一審判決。
據了解,在偵查過程中,萬先術主動交代了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大部分事實,并在被羈押期間檢舉、揭發(fā)他人涉嫌故意殺人的線索,查證屬實。一審法院認為,萬先術的行為構成了受賄罪,鑒于萬先術有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檢舉他人重大犯罪行為,屬重大立功,依法可從輕、減輕處罰。遂以受賄罪判處萬先術有期徒刑七年,并處沒收財產5萬元,追繳其違法所得59.7萬元。宣判后,萬先術不服,提出上訴。 (重慶商報 陳保發(fā) 趙華)
【關于我們】-【 About us 】- 【聯(lián)系我們】-【廣告服務】-【供稿服務】-【法律聲明】-【招聘信息】-【網站地圖】-【留言反饋】 |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網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
[ 網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證040655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042-1] [京ICP備05004340號-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