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與辯解
2008年12月23日,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綜合防治辦”發布的監測結果顯示,陽宗海入湖泉水砷濃度含量已從2008年7月16日檢測時的67.7毫克/升下降到10月初的25.42毫克/升,云南省環保局的官員表示陽宗海水體砷濃度上升的趨勢基本得到遏制,湖中水體水質砷濃度基本趨于穩定。
“污染數據明顯的下降顯然與錦業公司被停產有直接關系,所以我們認為專家和政府的決策是正確的。”張詠說。
錦業公司的高級工程師王光軍說:“但有個問題需要注意,即便按政府的說法其中下降的42.32毫克與錦業公司有關,那么就必須繼續檢測這個數字是否還在一直下降,如果它穩定在一定數值,就證明砷污染還有與錦業公司無關的其它穩定來源。”對此問題,張詠的看法是,“由于錦業公司周圍的土壤長期被污染,積聚了大量的砷,所以相臨的水體將長期被污染,相關數值在一定時期還將保持。”
另外王光軍強調,陽宗海沿岸有許多企業,比如煤礦開采和火力發電廠生產、使用的煤都含有砷,都有可能形成砷污染,“政府應該重視這些情況,不要一味只往錦業公司找原因”。
李康齡教授認為王光軍的觀點有一定的科學道理:“煤炭大省山西就有一條硬性規定,沒有經過化學處理的煤礦污水不能排出,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其中含有大量的砷,容易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
“其實砷并非洪水猛獸,因為處理砷污染的方法很簡單,只要加入生石灰就行,山西的煤礦多是采用這樣的簡單方法。”李康齡教授說,“這樣砷經過化學反應后就會變成不溶于水的砷酸鈣,很簡單就可以從水里分離出來。陽宗海被砷污染的水只需要通過自來水處理設備就可以供人飲用,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了。”
他還表示,目前中國執行的是國際和歐盟0.05毫克/升的標準,但是西班牙的標準是0.2毫克/升,法國的標準是0.5毫克/升,所以目前陽宗海的0.128毫克/升“并沒有危險到不可救藥”。
“陽宗海砷污染的消息出來后,我們馬上進行了實驗,計算出只需要2-3億元就可以治理好6億立方米水體。我不清楚那些說需要40億~70億元治理費用的數字是怎么算出來的,是否科學,某些人是否真的是為了治理污染?”李康齡教授說,“長期以來我都在關注滇池污染問題,總覺得它已經成為一筆糊涂賬,一個大陷阱,但愿陽宗海不會成為下一個滇池。”
2008年7月17日,云南省水環境監測中心對錦業公司所在近岸水域水體砷濃度的監測結果為:水下0.5米、5米和10米分別為0.165毫克/升、0.252毫克/升和0.453毫克/升。據此,西南有色昆明勘測設計院提供的報告認為:錦業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砷部分通過地下水、堆場外溢水和地表徑流,進入陽宗海,造成水體污染。
“按照環保專家組提供的數據,水越深的地區砷含量越高,這樣的情況顯然是個悖論。”王光軍說,“假設真的是錦業公司的各種污水污染了陽宗海水體,那么短時間內應該是淺水區砷含量高,深水區砷含量低才符合邏輯,因為錦業公司的污水只能是‘從上至下’地滲入。”
由此,經過在陽宗海沿岸兩個多月的觀察、研究后,他認為周邊或湖底一定存在著含砷量極高的礦體,由于地質變動等因素在短時間里隨溫泉等渠道大量涌出,否則不可能讓陽宗海的水體砷含量在一個月內突然升高。
李康齡教授說:“我也覺得陽宗海沿岸或者湖底應該存在著大量的砷元素,其經過特殊的地質活動后被擊發出來,這也就是為什么靠近湖底的水體砷含量比湖面水體砷含量高的原因,由此可以推測陽宗海的水體砷污染是‘自下而上’的。”他強調,砷活動的頻繁與地質活動有關,也與季節有關,“希望有關部門能夠以科學的態度對待這些情況”。
馬軍也表示:“陽宗海水在2008年5月前還正常,6月就出現了根本性的變化,根據計算短短一個月湖里就增加了幾十噸的砷。不能排除‘5·12地震’對湖底的地質結構造成了影響。”
不過,云南省環境保護局副局長楊志強早在2008年9月19日就公開表示,經過近兩個月的時間對陽宗海流域入湖河道、16家重點企業、湖面、地下水進行的排查監測和重點監測監察,和專家組分析研究,初步查明陽宗海水體砷污染不是通過入湖河流進入,也不似地震等自然突發事件誘發。
他同時稱,錦業公司是造成陽宗海水體砷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昆明柏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昆明柏聯溫泉旅游分公司也存在砷污染隱患;另外,澄江縣團山磷化工廠、澄江縣陽宗耐火材料廠、云南鳳鳴磷肥廠、昆明柏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昆明柏聯溫泉旅游分公司、春城湖畔旅游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云南澄江陽宗海化工有限公司、宜良縣湯池鎮邱洪明廢油廢塑料回收廠等7家企業,存在不同程度的環境違法行為。
“但最后把所有的污染責任推給錦業公司是不恰當的,甚至別有用心。”錦業公司一名負責人說。
基層環保部門的苦衷
隸屬云南省環保局的云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所公開發布的一些數據,也令人玩味。
在其網站上“九大高原湖泊水質環境月報表”中顯示:2008年1月至8月,陽宗海水體的“綜合類別”都處于二類與三類之間,“主要污染物”中從來沒有出現過砷,但到9月水體“綜合類別”突然變成劣五類,“主要污染物”也突然出現了砷,而隨后的10月、11月和12月,“綜合類別”仍然為劣五類,但“主要污染物”中又沒有砷了。
2009年1月16日,負責監測陽宗海水體工作的昆明市環境監測中心有關人員在電話中表示:“監測工作天天都在做,而且定期都向昆明市環保局上報數據。”昆明市環保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則表示:“陽宗海監測數據屬于國家機密,如果政府部門不主動公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查詢和透露,政府肯定會在適當的時候公布信息的。”不過至2009年2月,2008年第四季度陽宗海水體的監測數據仍然沒有被公布。
對于錦業公司要求按法律程序對陽宗海的水質再次做出權威檢測,澄江縣新任環保局長張詠說:“按照現實的情況分析,讓政府重新組織檢測一次肯定有難度,如果企業有能力做我倒是不反對,的確應該讓所有人都明明白白、心服口服。”
張詠表示,假如再次檢測后發現事情真的弄錯了,那么就該給企業和各種受處罰人員平反。在這次事故處理過程中,澄江縣環保局時任局長馬德芳、前任局長許紹武(已調任水利局長)、監察大隊長及一名科長4人被捕,給他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很多人都不了解基層環保部門的工作情況,比如企業的監管是由玉溪市環保局負責,陽宗海水體的監測是由昆明市環保局負責,所有數據和決策都來自上面,澄江縣環保局只能是服從與執行。”張詠說,“污染情況主要發生在基層,但是各種科研部門、行政權力和人員配備都集中在大城市,基層在沒有權力沒有技術和人員的情況下很難主動開展工作。”
他舉例說:“比如到了2009年1月,澄江縣環保局都還沒有得到過一份詳細的陽宗海水體變動的官方數據,這讓我們基層如何開展工作?”
玉溪市26名被問責的干部,目前一部分已經被逮捕收押(個別涉嫌經濟問題),另外一部分則不愿意公開面對媒體,不過在聽證會結束后,一個地址為“玉溪市環境監測站”,署名為“玉溪一名環保工作者”的人給馬軍律師寫了一封親筆信,當中似乎透露出了事件的一些端倪:“玉溪各界干部、群眾至全省地州各族群眾對省委、省政府沒有對省環保局、昆明市環保局進行問責感到疑惑和不滿”、“我們玉溪各界對26名干部被問責強烈不滿,就是因為省環保局批示成立了錦業公司,又是他們說陽宗海的水質分析由昆明方面做。所以長期以來我們玉溪的環保工作者注重陽宗海的大氣監測,而沒有進行水質分析,根本無法知道水被污染……真正的罪魁省環保局卻逍遙法外,省環保局說陽宗海要花3年時間,70億才能治理好,但為什么現在還未治理水質就已恢復了?”
該親筆信最后表示:“2008年12月26日,宜良縣湯池一帶發生了4.3級地震,陽宗海水質有沒有發生變化?如發生變化就說明陽宗海污染是地質變化引起。”不過,云南省各級環境監測部門在此次地震后并沒有相關陽宗海水質變化的數據公布。(本刊記者 尹鴻偉 發自云南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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