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的報道,我們很容易把事件的責任定在民警吉忠春身上,因為他涉嫌多重違法違紀,包括酒后駕車、濫用職權、違反槍支管理使用的規定,最后開槍致人死亡。但是,我奇怪地發現,卻有大量的議論指責死者潘俊。是什么道理讓網友發生如此的逆轉?
原來是死者潘俊的身份引起的。新聞中透露,死者潘俊系南方電網紅河供電局九千巖硅鐵廠廠長。既是強勢的電力部門的員工,又是企業廠長,因此才能開著轎車,帶妻子到按摩店去按摩,才敢于在警察亮明身份后繼續推搡、打斗,敢于致民警吉忠春鼻子流血。甚至有人說:“不要什么事情一出就是警察的不對!警察怎么了?警察也是爹媽生、父母養的,憑什么就該讓他打?這樣的人可以看出來,平時囂張慣了,不管是誰,照打不誤!”
老百姓所堅持的“身份決定論”其實是有規律可尋的,這就是強勢必定欺負弱勢,因此強勢者必定無理,弱勢者必定有理。當然,老百姓的“身份決定論”有時并不正確,但卻不能怪老百姓,因為這種看問題的方法來源于實踐的概括,生活中“身份上”偏弱者被欺負的事情看多了,“更有身份者非正義”這個論斷就會“從個別到一般”,推理到所有的糾紛中。
不過,身份決定論顯然不可代替事實判斷。簡言之,就是要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讓強者的勢力得到抑制,讓弱者的權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工程雖然浩大,但卻是非做不可的事。(殷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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