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起,浙江慈溪市在全國率先施行“廉情公示”,向社會曬官員的資產家底。公示內容涉及官員的房產、汽車等財產,官員廉潔自律和廉潔從政情況,配偶和子女工作(求學)、名下房產等情況共24項。(2月23日《新京報》)
這是自去年新疆阿勒泰地區施行縣(處)級領導干部財產申報制度后,地方對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的又一次試水。至今,阿勒泰地區已對上千名縣處級官員進行財產公示,慈溪市也已對700名副局(科)級以上的市管干部完成廉政情況公示。這地理版圖上的一西一東,遙相呼應,成為當下中國政治領域最引人矚目的景觀。
有人指出,兩地的做法算不得完全意義上的財產申報、財產公示制度,畢竟前者是有限度地公開,后者只稱是“廉情公示”。這確是實情。但若因此以為其形式大于內容,抹殺其破冰之意,則是過于糾纏細節的求全責備。被視為“陽光法案”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在我國自提起動議起已過去了若干年頭,自199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 《財產收入申報法》列為立法項目算起,也已過了15年。至今未得立法,足見其遭抵觸的阻力之深。以此背景觀照,兩地施行新政邁出第一步的積極意義自不待言。
應該說,在這個時候嘗試破冰正當其時。過去30年,總結我們取得的巨大成就,很大程度上是集中于經濟領域,來自于經濟體制改革釋放出的活力。這一方面可以看作是歷史的階段性使然,但另一方面,日益夯實的經濟基礎,又必然內在要求政治領域的若干體制和制度作相應變革。如此,才能為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掃清障礙,并提供強有力的政治動力和政治保證。這一時代背景,為政治體制層面的“摸著石頭過河”提供了充分可能。而財產公示,哪怕是不完全的公示,也是加強對權力監督和制約的有益嘗試。
現實中的探索實際上不只停留于這一技術性層面。與在官員財產公示方面的努力相對應,我們看到,既有國家宏觀的作為,如中共中央印發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將通常只在經濟發展領域才作中長期規劃的做法移向政治層面;也有地方上的革新,如深圳實行的政改新方案等。這種種舉措,可以說都發出了政治改革進入新階段的信號。
與經濟領域內的改革相類似,涉及政治領域的體制及制度變革,也不可能從一開始就一步到位。較之于前者,它所遭遇的阻力只會更大。因此,不論是新疆阿勒泰地區的財產申報,還是浙江慈溪的“廉情公示”,以溫和的方式推進,也許會耽延時日,但卻必定是代價最小,不失為理性的路徑選擇。同時,這種源自地方的可貴實踐,還需得到體制內的許可和鼓勵,并推動其“自下而上”行進,否則,它便只能是以石擊水,蕩起一陣漣漪,最終還將復歸于平靜。
林度
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淇℃伅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
鏈綉绔欐墍鍒婅澆淇℃伅錛屼笉浠h〃涓柊紺懼拰涓柊緗戣鐐廣?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訛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