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與自己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方面,中國普通民眾正擁有越來越響亮的話語權;在立法實踐中,最高立法機關也積累了豐富經驗,傾聽公民意見正逐漸成為中國立法的規定程序。
2008年,隨著法律草案公開走向“常態化”,中國的科學民主立法之門開得更大。據統計,2008年4月以來,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11部法律草案,均公開征求意見。
匯萬民之智
集百家之言
社會保險法草案收到意見7萬多件
2009年2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公開征求社會保險法草案意見結束,各界群眾共提出意見70501件。其中,通過中國人大網提出的意見68208件,通過主要報刊刊登的意見49件、來信2244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公眾對社會保險法草案的關心和熱情,體現了國家立法和人民意志的一致性。在公開征求意見的1個多月時間里,各地群眾高度關注草案,以主人翁的精神積極獻言獻策。無論是元旦還是春節,無論是白天還是夜晚,都有群眾提出自己精心準備的意見和建議。
從地域看,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有全國31個省區市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從人群看,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有企業職工、城鎮居民、自由職業者、農民工、農民、軍人、學者、公務員和退休人員等。
北京市民王俊紅的希望是:把自由職業者和農村的老年人納入社保范圍!拔沂且幻杂陕殬I者,我和丈夫每年都能攢下幾萬塊錢,本來早有買車的打算。但一方面我自己沒有社會保險,另一方面我的公婆都來自農村,也沒有社會保險,所以,我們攢下來的錢一分也不敢動,就是怕哪天我或者老人有需要。特別希望我們都能有社保,那日子就更好過了!
很多人對養老保險非常關注。他們建議“取消最低繳費年限的規定,確立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的待遇計算原則”;還有人建議基本醫療保險應該覆蓋大學生,關注農村大學生……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言人闞珂認為,公布法律草案、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一項重要舉措!傲⒎ㄖ挥袌猿肿呷罕娐肪,充分發揚民主,才能集思廣益,把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志有機統一起來,使法律真正體現人民群眾的意愿!
闞珂表示,200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法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工作將進入“常態化”。這對于人民群眾充分反映自己的意見和愿望,對于集思廣益、凝聚共識、做好立法工作,對于宣傳普及法律常識、增強全社會法律意識,對于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更好地貫徹實施法律,都具有重要意義。
立法理念突破
兩種形式公開
17部法律草案在媒體公開征求意見
2008年4月20日,食品安全法草案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與此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向外界宣布,今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一般都予以公開,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這一做法旨在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要求,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進一步擴大公民對立法工作的有序參與!比珖舜蟪N瘯üの嘘P負責人介紹,今后公布法律草案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經常委會初次審議后,一般都在中國人大網站上予以公布;二是對關系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要法律草案,經委員長會議決定,同時在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和中國人大網站上公布。
有法律專家分析認為,這一突破,清晰地彰顯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立法理念上的重大改變。
“所有的法律草案原則上都向全社會公布,聽取全民意見,這無疑將對我國的民主法治進程起到促進作用。”憲法學專家、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教授馬嶺說,在這方面我們過去已積累了一些經驗。實踐證明我們能夠做到、做好這項工作。
“也許有人認為法律草案原則上都交全民討論太麻煩、成本太高。但事實上,未經全民討論的法律通過后,在全社會組織對新法律的學習宣傳,也很麻煩,成本很高!瘪R嶺表示,不論是從保障法律的質量還是從培養公民法治觀念的角度看,這種法律通過后的大規模學習宣傳,都不如法律通過前的大規模討論效果好。
迄今為止,我國共有17部法律草案在中央主要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全文公布并征求意見。其中,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民主立法、科學立法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堅持立法工作走群眾路線,擴大公民的有序參與,公布了物權法草案、勞動合同法草案、就業促進法草案、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等4個法律草案,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理解人性、關注民生、廣納民意、保護人權,”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宋樹濤說,“這些理念的張揚和貫徹,使新一階段的立法具備了更為扎實的民意基礎,也使立法過程變成傾聽民聲、協調利益、化解矛盾、宣傳法治的過程!
凝聚各方共識
別樣普法教育
將鼓勵更多地方加快民主立法
公布法律草案、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是推進和實現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途徑和基本保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這一決定,意味著未來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議程的法律草案,一般都要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在范圍上將實現“廣覆蓋”,在動態上實現“常態化”,被稱為我國立法民主化進程中的一個里程碑。
我國立法傳統上采取的是“部門起草”模式,即由有關主管部門擬訂法律、法規草案,再由相關提案主體提請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為減少這種模式“以法謀私”之弊,近年來各地紛紛“開門立法”,問計于民。目前,已有廣東、上海、四川、新疆、甘肅、河南等十幾個省市區的人大常委會舉行了立法聽證會,或公開征集立法建議,推動立法民主化。
制定法律,為什么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必然內涵。出臺一部法律,不僅涉及國家機關的權力與責任,也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與義務。雖然國家專門機關和專家學者在起草、制定過程中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但不可否認,充分發揚民主,公開廣泛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尤其是利害關系人的意見是相當重要的。
“‘開門立法’本身就是一個集思廣益、凝聚共識、普法教育、有序參與的過程!比珖舜蟪N瘯泵貢L李連寧說。
從更深層次而言,制定法律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這就需要進一步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有關國家機關在起草法律時,能夠走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虛心聽取、廣泛收集、認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見尤其是基層群眾的意見,才能制定出好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司法解釋等,人們也才能去自覺地執行和遵守,我們的社會也才會更加和諧。
事實上,立法草案除要協調各階層之間的利益之外,還要在中央與地方的利益沖突中尋求平衡。專家分析,全國人大常委會公開法律草案的難度較之地方更大。全國人大常委會決意將法律草案公開“常態化”,必將鼓勵更多的地方擴大民主立法的范圍,推動民主立法制度化的腳步。(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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