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的浙江省溫州市街頭,乍暖還寒。隨處可見的發放民間貸款的野廣告卻異常火熱。
記者沿著人民路一路細數過去,短短的兩個路口,廣告牌上、公交站牌上、電線桿上、類似廣告多達二十幾個。不僅如此,此類廣告還經常出現在醫院、網吧等公共場所,充斥著人們的眼球。“這只是溫州巨大的借貸市場所顯露出來的冰山一角。”從事民間借貸業務有5年之久的陳某說。
近日央行表示正在加快制訂放貸人條例,亟待走出“灰色地帶”的民間借貸再次成為關注焦點。
“對民間貸款陽光化這一問題,我還是持觀望態度,畢竟被納入了游戲規則就會身不由己。”作為放貸人的陳某對國家收編民間貸款保留了一絲疑慮。他擔心,一旦民間借貸通過國家立法形式獲得規范,銀行在信貸市場的壟斷地位將被打破,而企業和個人都可能成為“只貸不存”的放貸人。
瘋狂利率太誘人年息竟高達35%
記者在友人的介紹下,輾轉走訪了陳某的投資公司。遮遮掩掩的地下錢莊許多都是以投資公司、擔保公司做門面,更多的直接游走在法律監管之外。
“這是做我們這一行的潛規則。”陳某表示,自己原是一家鞋企的老板,一次偶然的機會,借錢給別人周轉,借款人卻給出了高達35%的年息,嘗到民間高利貸甜頭后毅然決定涉足民間借貸業務,一做就是5年。
由于溫州的私營經濟發達,而中小企業遇到資金鏈斷裂等問題求助于銀行貸款總是被攔在高門檻之外。加之銀行貸款手續繁雜,費時費力,往往貸款下來已經是一個月之后的事情了。“民間貸款就是抓著這一契機,解決企業的燃眉之急。”陳某笑著說,起初自己投入的資金只有300萬元,現在通過融資能夠貸出的資金有3000多萬元。
記者與陳某談話之際,來了一個中年男子,稱自己手頭上有300萬元的資金希望陳老板能幫他放出去,并咨詢如何操作才能萬無一失。
“錢先放在我這里,可以支付給你3分的月息,風險全部由公司來承擔,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簽協議,簽半年或一年都可以。”陳某很爽快地跟他談起了生意。
中年男子很快跟陳某達成協議,并快速簽訂了合同。合同里借款方寫著陳某的名字,出借人則是中年男子,并就約定好的內容白紙黑字地落實到合同里。
陳某送走了中年男子后,馬上“開工”。電話聯系了一位“下家”,三言兩語就談定了初步借款意向。該借款人急需要500萬的資金周轉,借款時間為1個月,陳某給他開出了月息1毛的高價,但對方卻連說謝謝。
忙完了這筆生意陳某發現了記者的疑惑,“這個利息其實并不是太高,在我去年的業務中最低的也有7分,有些借短期的甚至要付一毛五的利息”。
猶如刀尖上跳舞承受不起高風險
坐收漁翁之利,轉眼之間就能實現錢生錢的經濟效應,這正是吸引放貸者從事民間借貸的主要原因。然而這錢滾錢,利生利的灰色交易背后有沒有相應的風險呢?
“做我們這行的,基本上就像是在刀尖上跳舞,風險與收益成正比,表面上穩賺的背后也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說起這個問題,陳某顯得有些無奈,“由于民間借貸一直處于游離在政府監管之外的灰色地帶,所以我們也只是跟法律打個擦邊球,一有什么問題出現,想通過法律手段來保障我們的合法權益也顯得不現實。”
為了降低風險,對借款人的調查會很到位,要去借款人家里看住的房子如何,還要看借款人有沒有老婆、孩子,借款人企業的廠房、設備等,通過對其家庭、企業的了解形成一個要不要借的判斷。“當然也有看走眼的時候,我開始做貸款不久,400萬的資金借出去,結果借款人攜款逃跑下落不明,400萬的資金打了水漂,這對我來說也是致命的打擊,在刀尖上跳舞就隨時得有被刺得頭破血流的危險。”陳某感慨地說,“我有好幾個做高利貸的朋友因為欠款者拒不還款無法向上家交代只能雇打手,到欠款者家里鬧事,仍無結果反而自己背上了沉重的債務無法翻身。”
因此,在長達5年的借貸生涯中陳某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生意經。“基本上就是借熟不借生,借短不借長。”陳某說,做熟人的生意,自己覺得風險可控,“至少我能了解,這個人平時信譽如何,生意經營得如何。”
陳某的借款周期也一般不會超過3個月,半年以上的“生意”更是不會去談,他堅信,企業長期借高利貸基本上就是飲鴆止渴而不是抓住了救命稻草。這跟放貸人一樣冒著在刀尖上跳舞的危險。
地下錢莊陽光化放貸人喜憂參半
5年多的放貸生涯,讓陳某賺了很多錢,然后相比起放貸行業的高風險高壓力陳某無奈的眼神中也透露出了一絲疲倦,“我一直希望有一個規范的民間借貸市場,哪怕利息低點,也無所謂,最重要的是保證資金的安全,最起碼出現呆賬了我們也能去打官司。”陳某說。
跟大多數專家、學者、中小企業主歡心雀躍的局面不同。多數放貸人對于放貸人條例的出臺仍抱欣喜與疑慮并存的態度。記者電話采訪了溫州一借貸資產過億的行內“大鱷”。“放貸人條例的出臺對于規范溫州民間貸款意義重大,能夠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違約風險。但是允許我們4倍于基準利率的貸款利率,和我們現在操作實際利率有很大差距。還有條例出臺的相關問題:稅怎么交?我們的利潤空間會被壓縮掉多少?注冊后,是不是公司的規模與資金的流向都要被嚴格管制,甚至影響到我們相對于銀行的方便快捷優勢?”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大鱷”表示仍對新條例的出臺持觀望態度。
面對同行業者的欣喜與疑慮陳某深表理解:“商人總是趨利避害,條例的醞釀出臺肯定會損失掉一部分利益,但從長遠的角度考慮,自己也盼望能早日陽光化,在貸款業務中擁有主動權。”
陳某也明白,穿上了法律保護的外衣,民間借貸才能在陽光下做得光明正大,做得長久。(本報記者 陳東升 本報實習生 吳施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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