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6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今日做客人民網談云南“躲貓貓”事件,他說,晉寧縣公安局起初稱李蕎明是因玩“躲貓貓”游戲時頭部不慎撞墻后死亡,“我作為檢察官在網上看到這個消息后,也認為這不是事實的真相”。
網友“飛鏑鳴處”提問,從報道看,最高檢察院派員指揮了云南“躲貓貓”事件調查,請你介紹一下檢察機關調查情況和看法?
孫謙,云南“躲貓貓”事件,是這個月網友們非常關注的事件。2009年2月12日,云南省昆明市晉寧縣看守所在押人員李蕎明非正常死亡,事件發生后,晉寧縣公安局向李蕎明家屬說明李死亡原因,是因為在看守所監室內與同事玩“躲貓貓”游戲時頭部不慎撞墻后死亡。此消息經媒體發布后,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反響。網絡上,對李蕎明的死亡原因提出普遍質疑。
“我作為檢察官在網上看到這個消息后,也認為這不是事實的真相!睂O謙說。
孫謙介紹,最高人民檢察院對這一事件高度重視,密切關注。2月23日,曹建明檢察長做出批示,要求及時查明事實,給公眾以真相,依法嚴肅處理。高檢院馬上派出以監所檢察廳廳長為組長的工作組赴昆明領導和督辦此案,在公安機關的配合下,案件的基本事實很快查清。
即,2009年1月28日,李蕎明涉嫌因盜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并羈押于晉寧縣看守所第9號監室,羈押期間,同監室在押人員張厚華,張濤等人以各種借口對李蕎明多次用拳頭、拖鞋進行毆打,致使其頭部、胸部多處受傷。2月8日下午17時許,張濤、普華永等人又以玩游戲為名,用布頭將李蕎明眼睛蒙上,對其進行毆打,致使其身上有兩處骨折,普華永再一次猛烈拳擊后,致使李蕎明撞墻倒地昏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李蕎明于2月12號死亡。法醫鑒定的結論是,李蕎明系多次鈍性外力打擊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也就是說,這是一起在押犯罪嫌疑人,以“躲貓貓”為名,毆打,施暴,致使李蕎明身亡的事件。李蕎明身亡后,張厚華,張濤,普華永等人,為逃避責任,逃避法律的制裁,編造了李蕎明在游戲中不慎自己撞墻死亡的事實,而且訂立了攻守同盟,對抗偵查。普寧縣公安機關在沒有深入調查取證的情況下,公布了李蕎明是在游戲中不慎死亡的情況,是極不負責任和極不慎重的。也正因為如此,普寧縣公安機關有關領導和看守所有關領導受到行政處分。
孫謙介紹,同時,鑒于看守所長期存在管理混亂,不負責任,牢頭獄霸的情況以及嚴重的瀆職問題,檢察機關當即對看守所有關人員以瀆職罪立案偵查。目前已將看守所的兩名警察刑事拘留,目前仍然在繼續偵查中。檢察機關對看守所的活動是否合法有監督的責任。我還是要說,監督不僅僅是法律賦予的權力,更是義務。普寧縣檢察院駐縣看守所檢察室,懈怠職守,沒有盡到監督的責任,其駐監所檢察室的主任趙澤云已經被免職。
孫謙說,張濤、普華永等人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昆明公安機關正在偵查,他們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看守所有關警察的瀆職行為也將受到法律的追究。(據人民網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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