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記者從四川省檢察院獲悉,“5·12”大地震發生后,該省檢察機關積極開展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中的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截至2月底,成都、德陽、綿陽、廣元、雅安、阿壩等重災區的檢察機關共開展預防咨詢483次、預防警示教育628次,發出檢察建議140余份,幫助重點部門和關鍵崗位落實預防措施1538項,受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76次。目前,有檢察機關參與預防的重大項目,均未發現職務犯罪案件。
地震發生后,四川省檢察院專門下發了《關于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在抗震救災中同步開展職務犯罪專項預防工作的通知》。成都、綿陽等地檢察機關與紀檢、監察、審計、民政等相關部門建立了專項預防協作機制。雅安市檢察院與該市紀委、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共同制定下發了《關于在抗震救災中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意見》。綿陽市檢察院與該市紀委、審計局、財政局、民政局組成了“抗震捐贈款監督檢查工作小組”。
郫縣檢察院在參與救災安置中,從法律和防范角度,于去年5月20日向相關部門提出了《實施“陽光捐贈”主動公示,接受群眾和媒體監督》的檢察建議,受到縣委政府肯定并采納,對全省預防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針對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彭州市檢察院對全市15個受災鎮救災款物管理使用進行全程監督,針對救災款物發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預防建議,幫助和督促鎮、村成立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小組,制定抗震救災物資管理辦法和發放、公示制度等,彭州市政府在全市推廣了該做法。
圍繞公共服務設施重建,崇州市檢察院開展了標準化學校災后重建職務犯罪專項預防,與國土、建設、教育等相關部門及所涉及鄉鎮建立了學校標準化重建聯系協作機制。圍繞重大基礎設施和住房重建,綿陽市檢察院針對應急交通道路搶修中不能實現公開招標的情況,介入全市災后公路修復工程,預防職務犯罪發生。圍繞企業重建,德陽市檢察院撰寫了《抗震救災恢復重建期間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對策及意見》;江油市檢察院對川礦集團災后重建中新建的簡體生產線項目招標實行同步預防,節約資金1000余萬元。(劉德華 彭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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