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躲貓貓”事件成為熱議的焦點話題之一,云南省對這一事件不同尋常的處置方式,在大會期間得到代表委員、專家學者和媒體輿論的積極評價和贊譽。
代表之聲:政府邀請民眾參與輿論監督是開明度公開度的進步
“民眾對于社會事件增加參與意識是好事情,而政府邀請民眾參與輿論監督是開明度、公開度的進步。”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著名歷史小說作家凌解放在談及“躲貓貓”事件時,毫不猶豫地表明自己的鮮明態度。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政協副主席、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中國民主促進會湖北省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葉青認為,在偵查“躲貓貓”事件真相的過程中,網民的力量表達得很充分,網民調查團給整個事件造成了巨大壓力。在其“兩會博客”中,他對云南省委、省政府處理這一事件的做法給予高度評價:“剛走了‘周老虎’,又來了‘躲貓貓’。在‘虎’事件中,真假之辨爭論不休,拖得人們心慌意亂,無可奈何;而在‘貓’事件中,反應迅速,很快就水落石出了。看來下決心做事,還是可以做成的。”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郭國慶注意到,網絡正在成為民眾監督的一股力量。他說,最近發生的涉及司法領域的“躲貓貓”事件中,廣大網民高度關注事件真相,親身參與調查,對于推動有關部門的工作起了重要作用。網民通過網絡積極表達訴求、參與社會政治生活,網絡已經成為中國推進開明政治的新平臺。
范徐麗泰,連續三屆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從1998年開始擔任全國人大代表,連續十一年參加兩會,現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唯一一位全國人大常委。在接受媒體專訪時,主動談起了“躲貓貓”。“‘躲貓貓’事件,從正面來看,有積極意義,折射出中國在網絡民主方面的發展變化。”她說,“在人大之外,還存在一種強而有力的網絡監督力量,這是近年出現的新氣象,豐富了中國式民主的內容。”
全國人大代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黃學軍也充分肯定了云南省的快速反應和公開透明處理公共輿論危機的成功做法。她認為,被發現的“躲貓貓”只是冰山一角,偶然性的機會讓它暴露在公眾面前。應該將監獄管理等執法活動置于社會公眾的視野之下,讓老百姓都來參與監督,讓陽光照耀到監獄,實現陽光執法、陽光獄政。
在對“躲貓貓”事件的處置過程中,云南省委宣傳部出面,由官方組織了網民和社會公眾調查團前往看守所調查,一度受到越權的質疑。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夙生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律師遲夙生對此亮出了自己的鮮明觀點:“我覺得他們僅僅是受到了一個越權的質疑,并沒有追究他們任何責任。他只是被質疑了,一個事的進步都不可能沒有質疑的,任何進步都是會受到阻力的,不就僅僅限于質疑嗎?國家并沒有制定什么法律規定來制裁呀,而且真正想要制定一個法律來制裁人民群眾的力量,實際上應該是一個倒退,而不是進步。而且我們相信也不會有機關制定出來這樣的法律,除非它最怕公開公正透明了,想制定的人就應該是最腐敗的人,應該是害怕自己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盡管有法律專家、政府官員說民間組織調查刑事案件不合法,但是,攜帶著全國網民期望的調查團,還是對政府部門產生了很大、很有效的壓力。人肉搜索雖然很殘酷,但還是挖出了不少犯罪證明。”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政協副主席、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中國民主促進會湖北省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葉青也認為,“我覺得,應該在法律上給民間調查應有的地位。”
全國政協委員、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主任施杰針對“躲貓貓”事件向大會專門遞交了提案。他說,云南“躲貓貓”事件,網友在提出質疑后,能夠參與調查,參與到政府公共職能行使的監督之中,算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但讓他遺憾的是,這還只是個例,并沒有形成相應制度。他由此在提案中建議政府建立專門的網絡發言人制度:“政府應該設立專門部門,對網絡相關線索進行專業的收集、分析,按真實性、可查性、影響性分級管理,并設立網絡發言人,及時在網上就調查情況對網友進行答復,保證渠道通暢。”
專家視角:云南不“躲貓貓”體現對民意的尊重和敬畏
“兩會”上代表委員對 “躲貓貓”事件熱議不斷,在會場外圍繞“兩會”的各種新聞采訪、電視談話、在線訪談中,專家學者們也紛紛發表看法。
周孝正(著名社會學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社會學研究所所長):云南15名網友參與調查近日被網民熱議的“躲貓貓”事件,的確是一個開創性做法。網民一旦走到現實中,對現實的腐敗和欺騙有強大的壓力。有人挑刺說“躲貓貓”事件只需由檢察機關介入,網民沒有調查的權利,我認為,檢察機關的介入跟網民的介入不矛盾。有人說網民把事情鬧大了,我認為,鬧大了基本上就真相大白了。如果把丑聞當作隱私而捂著,這就侵犯了老百姓的知情權。(做客全國兩會北京報網直播室時語)
高一飛(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在云南省委宣傳部的支持下,我國公安機關創造性地允許網民參與調查“躲貓貓輿論事件真相”,這一行動的本質其實并不是調查“‘躲貓貓’案件真相”,宣傳部將調查的對象確立為‘輿論事件真相’,是有很高的政策水平的。因為對刑事案件本身的調查是司法機關的專屬權力,公民和媒體都沒有直接調查權。而作為對輿論事件的調查則不一樣,它是針對公安機關已經公布的公開信息進行現場分析與質疑,由公安機關答問,其性質與記者調查權和新聞發布會相同。由省委宣傳部組織網民調查,符合宣傳部的職責和公民的權利范圍。“躲貓貓”輿論事件真相調查,也給公安、檢察機關提出了一個新的課題:應當立即頒布實行符合政府信息公開法和國際公約的“偵查機關與媒體關系規則”,使刑事執法機關能妥當處理與媒體的關系。(3月5日為全國人代會開幕而作的署名文章)
王錫鋅(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公眾參與研究與支持中心主任):從去年的“虎”到今年的“貓”,是一種非常大的進步,必將構成地方政府處理公共危機時官民在知情權問題上一個良性互動的標本。云南這一由官方主導的史無前例的民間維權監督行動,勢必將成為類似事件的法治樣本,對推動中國公民社會形成、促進公民權利意識覺醒和公民維權監督由自發走向自覺、由個體走向組織、由情緒走向理性不無破冰意義。以民眾權利為基礎引入輿論監督、社會參與,可以使整個制度運行的大環境得到改觀。(接受中央電視臺采訪時語)
何兵(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云南省的做法,最大的價值就在于探索了如何讓人民有秩序地參與國家管理的新途徑。(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語)
劉仁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民眾對司法機關進行監督是一種憲法權利。如果出于監督的需要,有必要在某些特定案件中通過調查委員會的渠道,來理順民意與司法的關系,網民調查并不取代司法調查。保持司法獨立性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實現司法公正的手段。只要有利于司法公正,就不能以司法獨立性為借口,拒絕民意的監督。(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語)
汪玉凱(國務院電子政務示范工程總體專家組成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組織網友參與調查的做法具有潛在的生命力,甚至可能成為程序化做法,這是我國進一步強化公眾要求信息公開權利的重要途徑。當公信力在某些方面喪失時,即使政府公布一些真實信息,公眾仍然會產生疑問。這種由個案演變成的整體情緒是非常可怕的,政府的誠信和信息公開都受到一定的挑戰。只有保證公開的信息是真實的,才能建立起政府的權威性,換得公眾的高度信任。因此,云南省探索的這種網民參與調查的做法,從知情權的角度看,確實是一種創造,應該完善相應的機制,在程序上支持這種做法。(接受媒體采訪時語)
周瑞金(著名政論家、“皇甫平”四論改革系列評論作者):“新意見階層”的問世,營造了輿論民主的平臺,豐富了意見表達的渠道,成為深化改革的輿論先聲。最近,云南省委宣傳部組織“網民各界人士調查委員會”,到晉寧縣看守所實地調查農村小伙子李蕎明因“躲貓貓”游戲而觸墻死亡事件,創造了中國互聯網發展史上的第一次:網友可以堂而皇之進入事發現場,而不需要像前些年一些突發事件中偷偷摸摸當“公民記者”。地方黨政機關不想“躲貓貓”,更體現了政府對民意的尊重和某種敬畏,表明地方政府有誠意也有膽識建立整合與吸納網絡輿論的機制。我們甚至可以說,網上洶涌的民意,在某種程度上左右著決策的決心與出臺的時機,甚至影響到國際輿論對中國立場的研判。(摘自周瑞金先生為全國兩會召開撰寫的長篇文章)
謝鵬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副所長):記者問對包括8位網民在內的15人調查委員會前往晉寧縣看守所實地調查這一被許多人稱為“推動中國法治進程”的首創行為怎么看,我認為,雖然民間組織在司法案件的調查中難以發揮直接、重大的作用,其調查結論也沒有法律效力,但是,在看守所、監獄等羈押場所引入民間組織的監督,如公民代表對羈押人犯的場所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視等,這在國外是比較普遍的做法。一般來說,羈押人犯的場所具有較強的封閉性,社會對其了解的方式有限,了解途徑少,進入的程序比較嚴格,因而比較容易出現權力濫用和腐敗現象。解決的辦法就是要適當地提高透明度,讓人民群眾和社會團體具有一定的途徑、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獲得觀察、了解和監督的機會。云南省委宣傳部組織網民等調查“躲貓貓”事件,有人說干預了司法獨立,但我認為,這種組織網民調查的活動沒有對司法活動造成實質性影響,既沒有替代司法調查,也沒有干預司法裁決,因而在客觀上和理論上還不構成對司法獨立的干預。網民調查活動,雖然調查的問題是司法失職瀆職,但它本身應該屬于司法之前的程序和方式,不涉及司法程序,更沒有干擾司法調查或者偵查活動。這種調查只要不妨礙司法活動,就不損害司法獨立;它發現了一些證據或者線索,主動提交司法機關,對于一些容易滅失的或者需要強制收集的證據,配合司法機關進行調查取證,這樣就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省委宣傳部、網民、媒體作為事件演變過程的參與方,對事件的解決起到了很好的監督作用,這是應當充分肯定的。我們應當進一步研究和探索社會參與司法的方式和社會監督司法的機制,并按照法治精神和司法規律改革和完善這種參與和監督的機制。(接受《法制日報》“兩會法眼”報道組采訪時語)
媒體觀點:云南贏得外界“正視民意”的贊譽
“躲貓貓”事件,也被聚焦全國“兩會”的海內外媒體頻繁提及。
英國《金融時報》:云南省政府對此案的處理手法,是中國宣傳及監督戰略變化的一部分。隨著博客、聊天室和在線社交網絡成為不受中國媒體監督機構約束的重要新聞渠道,官方采取了更為主動的戰略予以回應。云南當地政府官方這一改變政策之舉被譽為“陽光政府”,表示這將迎來開放的新時期。
加拿大《星島日報》:“兩會”召開至今,從中央到地方,看得出個人風格已成當地是否受傳媒重視的主要指標,也間接成為當地能否發展的重要因素。改革開放30年后,官員的個人風格已成為部委或省份是否改革開放的重要指標。隨著強調勇于任事及“陽光政府”政策,地方一把手作風也悄悄轉變。不久前發生“躲貓貓”事件的云南省,首次找來網民參與調查。“兩會”期間,云南省委書記白恩培受訪時也令人耳目一新。他說,“躲貓貓”事件的處理過程公開透明,不會也沒有必要掩蓋任何事情;云南政府是“陽光”的,不怕被追問。面對媒體的白恩培表現誠摯,愿面對問題是種進步。
中央電視臺著名主持人撒貝寧:“躲貓貓”事件對于相關部門的負責人來講,實際上也是一個啟示。至少這個事件可以成為未來很多新探索的一個起點。因為事件已經發生了,如果在事件中能夠看到對未來的積極意義,這是一個非常有價值的東西。如何讓公眾、媒體參與到行政問責事件的過程當中,期待云南省在這方面有更多的創舉。
中國新聞社:對這場“躲貓貓”事件的輿論抨擊風潮,云南官方邀請網民共同參與調查過程。無論對于網絡歷史還是公共空間,這種方式都是滿足公民知情權的一種嘗試,云南官方贏得外界“正視民意”的贊譽。
央視《新聞1+1》:云南首邀網民調查“躲貓貓”是一個標志性事件,表明中國的網絡民意開始從隱性走向顯性,網民也從虛擬空間走向了現實世界。
北京日報:就“躲貓貓”事件來說,面對網絡輿情,地方黨委政府格外重視,以開放的胸懷、開明的態度和公開的做法,來處理這一引起廣泛關注的案件。其中,組織網民調查團參與事件調查的行動,雖然沒能獲得太多實質成果,但這一做法本身具有的積極意義值得肯定和總結。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已經成為我國民主政治發展進程中的重要課題。在這方面,各地黨委政府和各個部門責無旁貸,應當采取各種形式,不斷擴大公眾對公共事務決策和執行過程的參與和監督,以擴大透明度來提升公信力。這應該是“躲貓貓”事件給我們的一點深刻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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