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某些高校學術不端和學風失范問題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浙大公開對“賀海波論文造假事件”進行了處理,賀海波因8篇論文存在剽竊、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被開除出教師隊伍。3月15日,教育部召開加強高等學校學風建設座談會,教育部部長周濟提出要像體育界反興奮劑一樣,敢于對學術不端“下猛藥”。為整治學風,教育部正逐步將學術道德建設納入高校課程,并將把學風表現作為教師考評的重要內容。
學界向來被視作不染塵俗的象牙塔,學術道德理應為每位學術研究人員所遵循。但令人遺憾的是,如今學界中也有一些人功利思想嚴重,學術丑聞時有發生。這固然與當前科研評價體系重數量、輕質量,重短期效應、輕長期積累的取向有關,也還有更深層次的利益驅動。
近年來,諸多大學為了抬高聲譽,也為在相關評估“數字”上有更好的表現,聘用了一些“學術大腕”來撐“門面”。一些學者、研究人員也出于個人利益考慮,不顧自身時間、精力的限制而多處兼職。這種“不良兼職”現象的產生,歸根結底是它能給個人和學術機構帶來利益,因此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應在于利益鏈的斷除。
名和利作為社會客觀存在,本身不具有道德判斷上的意義,但名和利一旦與人們謀取它的思想行為結合起來,便開始成為一個道德范疇。也就是說,名和利是人的客觀需要,追求名和利無可厚非,但怎樣獲取名和利就存在著“當”與“不當”的問題。倘若學術研究不再是一項高尚而嚴謹的事業,而僅僅是獲取個人名利的一種手段,無疑是非正當的。
學風表現將成為教師考評的重要內容,教育部的做法無疑是要從制度上加強學術道德建設,規范學術行為,維護學術活動的應有規則,最終保證學者和學術切實發揮其社會功能。過去,反對學術腐敗,大多是以道德譴責為主,并想當然地以為,防止學術腐敗也應從道德入手。事實證明,效果并不理想。
從經濟學角度看,加大學術腐敗成本,從而使學術腐敗者變得無利可圖以至徹底破產,是有效遏制學術腐敗的治本之策。對于學術腐敗者如果只是取消資格,解除合同,追繳相關經費,并不能徹底解決問題。處罰不應該只是“補損”,而應該體現懲罰性,這樣才有威懾力。有腐必究,嚴懲不貸,才是真正遏制學術腐敗現象的得力措施。
學術腐敗不是一種孤立的社會現象,學術腐敗的產生與當前學術成果評估上的重量不重質、用人制度上的急功近利以及學術規范的缺失有很大的關系。依現時的國情,防止學術腐敗,不能囿于學術規范自身的變革,還需輔以相關的配套改革,才能徹底革除根深蒂固的功利意識,最終還學界以清凈。(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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