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0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日前,教育部辦公廳發出《關于做好2009年教育審計工作的通知 》,對2009年教育內部審計工作做出明確部署,提出在防范學校經濟風險、解決辦學過程中的突出問題等方面發揮作用。具體要求如下:
《通知》指出,2009年教育審計工作要在防范學校經濟風險、解決辦學過程中突出問題等方面發揮作用,實現“為規范財務會計工作服務、為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服務、為教育改革和發展服務”的目標。
《通知》要求,隨著教育投入的不斷增加,教育內部審計要抓住重點,向綜合審計發展。具體包括:
⒈ 加強預算執行審計。
將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列為年度常規工作。,促進各部門、各單位依法理財、科學理財,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對高校開展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要組織力量,對高校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進行定期審計和審計調查。
⒉ 繼續開展專項資金審計。
繼續加強對“985工程”、“211工程”、“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等各大專項經費、科研經費的管理、使用效益和招標、采購等經濟活動的審計。建立事先、事中、事后全程監督制度,保證專項資金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⒊ 實施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
加大對建設項目的投資估算、勘察設計概算、施工預算、竣工結算、財務決算等環節的審計力度。在建設項目、修繕項目中,形成全過程、全方位、經常性的監督制約機制,規范建設資金管理,節約建設資金。
⒋ 深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
堅持“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原則,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經濟責任審計中,要加大對重大經濟決策及效果審計、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及執行情況審計的力度。
通過審計報告的交接,使領導干部更加明確應承擔的經濟責任,要改變新“官”不理舊賬的認識,切實解決長期掛賬等遺留問題。通過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警示、防范作用。
⒌ 積極開展績效審計。
積極開展績效審計,從提升管理水平、避免損失浪費等方面入手,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提出意見和建議,推動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建立績效管理的制度機制。
《通知》最后強調,2009年教育內部審計,要在維護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有效的基礎上,承擔起推動內部制度建設、規范管理、防范風險、提高效益的重要職責,使內部審計成為本部門、本單位的“免疫系統”, 促進教育經濟活動安全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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