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傳聞,因“黑磚窯”事件被撤職的臨汾市洪洞縣原副縣長王振俊,早已復出,并擔任該縣縣長助理一職。不過洪洞縣組織部部長郭景旭表示,王振俊只是協助相關工作,組織部并沒有對其進行過行政任命。
官員復出,真是越來越有技術含量。去年4月,“黑磚窯”官員段春霞,因為撤職后很快被任命為堯都區區長助理。在輿論關注下,臨汾市委責成堯都區委,廢止了關于段春霞同志工作安排的決定。王振俊復出,果然是吸取了上次教訓,叫協助工作,享受正科級待遇,但無行政職務。
官員復出,其實并無不妥。《黨政領導干部引咎辭職暫行規定》規定,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以及自愿辭去領導職務的干部,根據辭職原因、個人條件、工作需要等情況予以適當安排。
筆者以為,所謂“適當安排”,至少要公開透明,說得過去才行。那些因導致嚴重事故、甚至傷亡而“下來”的官員,復出更應謹慎。現在卻是,如果不是記者去采訪,洪洞縣老百姓大概都不知道,王振俊已經變相復出,并一直享受著正科級待遇。
王振俊的變相復出,大概算是“不拘一格降人才”。該縣組織部長郭景旭就解釋,王振俊對于工業領域頗為熟悉,官員被撤職了,也不是因為職務犯罪,這樣的官員不用就是浪費人才啊。接近王的人士也稱,王振俊在當地是“實權派”人物,官職稱號對他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還掌管著原來的領域。
事實上,不管對“黑磚窯”撤職官員復出出于何等考慮,如何“適當安排”,都不應該如此“低調”。(銀玉芝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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