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某人的文藝作品、學術論文中等出現與其他人的雷同的部分,身涉其中者的此等行徑往往被指為剽竊、抄襲,一旦坐實,輕者顏面掃地,重者丟掉飯碗,成為其學術道德上和職業生涯里無法抹去的污點。可是,在兩位不同地方官員1000多字的講話稿中,竟然有800多字大同小異,又該作何論?
3月24日《華商報》報道,有網友爆出由公安部消防局主辦的“中國消防在線”網站上,河南開封消防支隊與漯河消防支隊的宣傳稿件如出一轍,不同的是漯河政法委書記換成了開封市副市長,而開封市副市長的講話中竟還有 “構建和諧平安漯河”的字眼,被網友戲稱為“開封指導漯河工作”。對此,河南開封消防支隊宣教中心負責人,同時也是“開封稿”作者劉鐵柱稱:“是有抄襲這回事,不過不是我,是我們聘請的一位文字雇員發表后署的我的名字。我當時在許昌參加培訓,根本不知道這篇稿件的情況。這個人是外聘的,現在已經被辭退了。”如此說來,這純屬小概率事件,僅僅是由于具體工作人員操作上的疏漏造成的,關涉領導很無辜。
然而,對于這一事件的反思和檢討,顯然不應止步于辭退外聘文字雇員。因為,透過這一偶發性事件所透露出來的信息,隱隱可見當下不少政府官員,尤其是一些領導干部普遍存在的“拐棍化生存”狀態,于是,“講話稿雷同”的發生就有了相當大的不可避免性。
所謂“拐棍化生存”現象,《人民日報》載文曾有精準描述:一些領導干部,講話、發言、謀事有秘書“捉刀”,領導既不用動腦,也不用動手,久而久之,秘書儼然這些領導干部的“拐杖”。具體到“講話稿雷同”事件,開封消防支隊宣教中心負責人,固然說不上是多大的領導,也沒有配置秘書,但“既不用動腦,也不用動手”卻是和一些領導如出一轍。我們姑且相信抄襲者不是他劉鐵柱本人,是由一個外聘的“文字雇員”代筆。不過,連署名的資格都沒有,說辭退就辭退,這位“文字雇員”充其量不過是那種臨時工性質的文字苦力,而并非一種常設的制度性安排。那么,疑問就來了——且不說這筆用工支出在該部門的財務賬目上如何體現,只說這外宣文稿的撰寫工作,本來就屬于宣教中心工作人員的分內之事吧!何以需要外聘臨時工來做“御用槍手”?不過有一點是沒有任何疑問的:憑借一支外聘的“拐杖”,這位開封消防支隊宣教中心負責人倒是輕松了!人還在許昌參加培訓,單位里的外宣稿子已經有人替寫好發了出去。
在現實語境里,“拐棍化生存”的鏈條越長,風險也越大。按現行體制,一篇冠以副市長之名的講話稿,理應是經過層層把關和相關領導,至少是其秘書審核后才能公開發布的。因此,在開封市副市長的講話中竟出現“構建和諧平安漯河”的字眼,才越發讓人匪夷所思。顯然,樂于利用“拐杖”的開封消防支隊宣教中心負責人,在更高的層級上就成了別人依賴的 “拐杖”,而一旦習慣于“拐棍化生存”、懶得動腦動手,難免有被“拐棍”閃了腰的時候——不管是誰,不管他級別高低。
因此,只要“拐棍化生存”這只雞還在,保不準會下出什么蛋!(成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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