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麗水3月28日電(記者 袁爽 實習生 曾璟蕙 通訊員 聯劍)去年備受關注的浙江麗水“司機門”集資案終于告一段落,近日,麗水市蓮都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單旭波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違法所得將返還給各被害人。
根據檢察院指控,自2004年來,單旭波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以做工程需要周轉資金等為由,以月利率1.5%-8%的高額回報為誘餌,采取個人出具借條、簽訂借款協議等形式,先后向董某、方某等33戶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存款共計6280萬元,所得集資款項先后被其以月利率5%-12%的高息轉借給呂偉強等人使用,其中借給呂偉強的累計資金達4645.93萬元,除此之外其余款項均被其用于支付高額利息、歸還到期本金和購房購車。截至案發時,單旭波所集資款項扣除已支付給出借人的利息,尚有4023.92萬元未歸還。
現年36歲的單旭波系麗水市蓮都區人,大專畢業的他曾在麗水市工商業聯合會給領導做司機。2006年開始“下海”, 投資創辦了一家投資策劃公司,自任董事長。但隨著呂偉強集資詐騙的案發,單旭波非法集資案也浮出了水面。
據了解,因為迫于壓力,呂偉強于去年4月24日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時隔兩日,單旭波也被警方抓獲歸案,同日即被刑事拘留,經麗水市蓮都區檢察院批準,于去年5月29日被依法逮捕。這就是在2008年名噪一時的“司機門”事件,可令人琢磨不透的并不是這巨額的資金,而是這兩名身份特殊的麗水司機背后隱藏著的一連串的不可告人的秘密。
麗水地產界一位老板向記者透露:“我做工程需要大量的墊資,無緣無故會放3000萬給單旭波嗎?那都是他拿著領導寫的條子向我借的!” 從2004年以來,呂偉強說要做實業,開始四處集資,單旭波也憑借“工商聯下面的一些小企業缺少流動資金”的謊言,四處借款。
實業確實沒有做起來,但錢的去向卻相當復雜,當事人交代說,一部分支付了高額利息,相當部分拿去澳門賭掉了,還有買房買車等等。但這真的就是全部了嗎?據記者了解,麗水近幾年集資大案屢發,每個案件背后都有官員的影子。而多家媒體報道中提到的,蓮都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葉偉春給企業家所謂領導是“善意取得”的回復又代表了什么?
2009年3月26日下午,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對單旭波非法集資案做出了一審判決,但相比之前庭審的態度誠懇淚聲俱下,一個月后的宣判時,單旭波卻表現出一臉漠然。這不禁讓人想問,到底誰才是這次事件的真正贏家,是單旭波,呂偉強還是另有其人,以及這幾千萬的巨款,怎么就在短短的三個月內消失得無影無蹤?一連串的問號,都牽扯著隱藏的秘密在蠢蠢欲動。但只要真相一天不公開,消失的集資款就一天拿不回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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