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官員成了抓訪者,這無疑是對信訪制度的反諷,凸顯出不可思議的荒誕現實。這證明響水信訪部門的官員本身并沒有受到制度的正面激勵。
據昨日《中國青年報》報道,江蘇響水縣殘疾退伍軍人王信書因為上訪,被當地政府關進“學習班”,逃出后為免再次被關而在外流浪數月不敢回家。類似的新聞并非第一例,這種現象讓人們不得不思考,信訪制度怎樣才能為民眾提供有效的救濟。
信訪制度是與現行政府結構相適應的一種制度安排。這種政府結構的基本特征是,政府官員逐級自上而下任命,而自認為權益遭到侵害的民眾就會向上級政府信訪。但同時,任命者與被任命者之間有著或多或少的利益共生關系。在這種情況下,“訪民”常常選擇“越級”上訪,很多上訪者就一路從市、省上訪到北京。
高層級政府接到信訪,必然會沿著行政層級體系,逐層對作為信訪對象的地方政府施加壓力。這顯然是當事地方政府部門所不愿意的,有時還包括它的上級政府。因而,它們會聯手阻止那些自認為權益遭到損害的民眾越級上訪。
當著記者的面,當地信訪部門的官員就將王信書強押進車里。信訪官員成了抓訪者,這無疑是對信訪制度的反諷,凸顯出不可思議的荒誕現實。這證明響水信訪部門的官員本身并沒有受到制度的正面激勵。
這是因為,“上訪率”已經成為一項政績考核指標,這同樣容易誘導一些基層政府官員阻止民眾越級上訪。當初制定此一政策的目的,是為了督促地方政府、基層政府自我約束權力的濫用,善待民眾,把問題解決在基層。但是,下級政府卻只管自己在這個指標上的得分,不愿意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在這方面取得良好政績的最簡單辦法就是不讓信訪者走出自己的轄區,不讓他到上級政府那里上訪。
由于上述種種原因,就產生了形形色色的“截訪”策略,比如,派人到北京、到省城截回本地信訪者,那些長期信訪的民眾,有的就如王信書那樣被關進“學習班”。按照王信書及眾多訪民的描述,這樣的“學習班”已經接近于拘留措施,限制甚至剝奪了信訪者的人權。
信訪制度在一些地方沒能為權益遭侵害的民眾提供有效救濟,反而滋生出一些出乎制度設計者預料的后果。因此,信訪制度之外,恐怕還應當另想辦法,為那些自認為權益被侵害的民眾提供救濟,這種辦法就是司法。司法不僅調節普通民眾之間的關系,也調節民眾與各級政府之間的關系。由于司法特有的性質,那些自認為權益遭到侵害的民眾到法院控告基層政府、地方政府,更容易通過公開的、人道的程序尋求救濟。
當然,司法要承擔這樣的使命,要改革現有的法院體系,解決法院嚴重行政化和高度地方化的弊端,使之擺脫權力的不當干預。剛剛公布的《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綱要》已經提出對違法干預要“問責”,那么假以時日,許多信訪問題就可以由司法解決,給那些遭受基層政府侵害的民眾提供更為可靠、也有程序保障的救濟。
□姚中秋(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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