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經貿委、省信產廳合組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省人事廳、勞保廳合并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組建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組建省環境保護廳,“升格”成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省衛生廳管理
省經貿委員會、省信產廳合組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人事廳、省勞保廳合并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建設廳分拆,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省衛生廳管理……在國務院大部制改革亮相一年之后,廣東的“大廳局”方案終于掀開了神秘面紗。近日,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改革后,設置工作部門42個,其中省政府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4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7個,另設置部門管理機構(規格為副廳級)6個。2010年,廣東將在全省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省政府機構改革將于200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據悉《方案》調整優化了組織結構,進一步精簡和規范議事協調機構,撤銷工作任務已完成的議事協調機構,規范原來關系不順的議事協調機構。理順了職責關系,堅持一件事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確需多個部門管理的事項,要求明確牽頭部門,分清主辦與協辦關系,形成工作合力。
《方案》要求,推進省直管縣的財政體制改革,選擇部分有條件的縣(市)推行省直管縣(市)試點,減少行政層級、提高行政效率、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管理與組織(人事)管理、財政管理等的綜合約束機制,建立完善機構編制管理考核、責任追究制度;加快推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2010年在全省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加強對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追究力度;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通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行政許可,逐步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能夠自主解決、市場機制能夠自行調節的事項轉移出去,切實減少政府對企業和社會的直接干預。
依大部制設立“大廳局”
《方案》參照國務院機構框架對省級政府進行相應調整,依大部制改革的特點很鮮明。
組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把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省信息產業廳的職責整合劃入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該機構掛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牌子;
省人事廳與省勞動保障廳的職責將合并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與省人事廳合署辦公的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單獨設置,列省委機構序列;
組建省交通運輸廳。將省交通廳的職責,省建設廳指導城市公共客運的職責,以及交通戰備工作職責、地方鐵路建設職責劃入省交通運輸廳;
組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省建設廳指導城市公共客運以外的職責劃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屬機構調整為由省衛生廳管理,現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省以下垂直管理改為由地方政府分級管理。
省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再保留,其職責并入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環保金融糧食部門“升格”
一些重要的戰略性職能得到重視。例如,環保日益受到重視,本次改革組建省環境保護廳,將省環境保護局職責劃入,直接“升格”為省政府組成機構。
此外,金融業對于廣東的發展和產業調整很關鍵,相應地,此次改革也將省金融服務辦公室更名為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調整為省政府直屬機構。糧食安全對于廣東也極為重要,省糧食局由省發改委掛牌調整為由其管理。
省府改革6月底前完成
《方案》還要求完善綜合經濟部門職能。省發改委要重點加強宏觀經濟管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經濟運行監測、投資宏觀管理和社會發展預測工作,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省財政廳要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構建以基本公共服務均衡為導向的財政投入和保障機制,合理調整改善財政支出結構,形成統一規范透明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
省府改革將于6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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