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至2008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各類一審行政案件1405085件,審結1401532件,結案率為99.7%。
記者從今天(2日)在此間召開的紀念行政訴訟法頒布20周年座談會上了解到,20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18部重要司法解釋,發布了16件重要的司法指導性文件和200余件法律適用問題的批復,行政訴訟制度在改革中正在不斷完善。
行政審判的司法環境逐步得到改善和優化:越來越多的人民群眾對行政審判工作給予理解和信任。各級政府和行政部門對行政訴訟制度的認識和態度也有較大轉變,不出庭、不應訴等現象越來越少,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親自出庭應訴的越來越多。
“盡管如此,我國轉型社會的現實需要,對完善行政訴訟制度和改善行政審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國政協原副主席羅豪才認為,還應進一步完善行政審判制度。
積極總結審判實踐經驗,逐步通過司法改革、司法解釋、司法指導和修改行政訴訟法等方式來完善行政案件的管轄、受案范圍、訴訟資格、審判方式、執行等制度,為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和保障人權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撐。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任曹康泰表示,各級行政機關必須切實保障和支持人民法院獨立行使行政審判權。各級行政機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轉變觀念,不斷提高法治意識和訴訟意識,更加自覺地接受司法監督。
曹康泰還特別提出,倡導和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親自參加應訴,嚴格執行生效判決。
在行政訴訟法頒布20周年的紀念日,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應松年對這部法律充滿著期待:“隨著我國行政法治的迅速發展,行政訴訟制度也需要與時俱進,理應發揮更大的作用。這就需要堅定不移地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大力貫徹十七大報告提出的‘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目標,特別要保證法院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
與此同時,要抓緊修改行政訴訟法。在應松年看來:“行政訴訟制度畢竟已經建立20年,我們的社會經濟形勢和法治環境已經有了巨大變化。因此,急需對這部法律進行修改,使它更加符合行政審判的現實需要,更加順應時代發展的趨勢。” (記者王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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