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武漢市公安局首次向該市城管部門派駐治安民警,其主要職責是:更快捷、更直接地查處城管人員在依法管理城市建設中出現的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治安和刑事案件,更有效打擊犯罪,保障城管部門正常執法。
武漢市城管局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2001年武漢市政府出臺辦法,規定了城管部門執法包含七大類共110多項,占道經營、違法建設等均在其職責范圍。
據了解,近4年武漢市城管執法遭遇暴力抗法共400多起,460名隊員受到人身傷害,其中21人因遭遇暴力抗法受重傷。
針對城管人員在執法中出現的各種治安問題和民事糾紛,武漢市公安局向武漢市城管局派駐治安民警10多名,各區公安分局將比照執行。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要求派駐民警,更好地維護城管人員執法秩序,對城管人員在正常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進行依法查處,實現武漢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
武漢城管與公安部門“嫁接”執法,引發不同聲音。3月30日,湖北一家網站就此調查。向城管部門派駐民警了,你贊同嗎?約36%網友投票贊同,過半網友反對,約13%的網友“不好說”。
對此,武漢一位法律工作者提出:民警也是執法者,相信他們介入城管,能夠強化城管執法的合法性與文明程度。派駐民警首先要做的應該是,制止聯合行動中城管的野蠻執法。 (記者張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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