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院長、曾在倫敦大學做過博士后研究的胡世興,涉嫌在采購醫療器械的過程中,多次向供應商索要回扣。為了滿足行賄者的要求,他甚至專門在采購項目中加入行賄者專長的產品。今天上午,胡世興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審。
今年57歲的胡世興在2006年10月19日就被羈押。被捕前,他在醫學界有著較高的聲望,不但擔任眼科醫院院長,而且是教授、博士生導師。胡世興從1976年起,就從事眼科工作,先后獲第四軍醫大學和中山(醫科)大學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又到英國倫敦大學做博士后研究,1993年被聘為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研究員兼達塔茅斯醫學院助理教授。但是,根據檢方的指控,他這樣一個在學術界有著顯赫經歷的人,竟也在醫療腐敗中張口就要回扣。
胡世興從2003年11月起擔任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的院長,該院屬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直屬單位中國中醫科學院下屬的國有事業單位,胡世興的行政級別為副局級。北京同科林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的李某證實,2003年12月,眼科醫院與同科林公司簽訂了兩單醫療設備采購合同。當時他到胡世興的辦公室介紹完產品后,胡世興就說他剛從南方調過來,不清楚北方在醫療設備銷售過程中的回扣是什么比例,怎么支付。李某說,他明白胡世興的意思是要好處費。
但是,檢方指控稱,在具體談好處費數額時,胡世興并不出面。每次受賄時,他都是把行賄者約到一個酒店,然后由其朋友朱某出面談。同科林公司就是和朱某商定回扣多少及支付方式后,給了朱某10萬元,胡世興從中拿了5萬元。
為了滿足行賄者的要求,胡世興甚至會利用職權修改采購項目。2005年9月,該院召開采購醫療設備立項會議時,經過研究最終決定招標采購19項醫療設備。醫院工作人員張某作證說,在把上網公布招標采購醫療設備的名單報胡世興批準簽字時,胡世興說采購一臺眼底照相設備,然后就加上了采購的第20項“歐堡全視網膜眼底照相儀”。而國內代理“歐堡全視網膜眼底照相儀”的設備供應商只有高視遠望公司這一家。高視遠望公司的高某證實,胡世興介紹朱某和他談回扣,最終他分兩次給了20萬元的回扣。而胡世興從中分得12萬元。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胡世興深諳此道。檢方指控,2003年,在北京世通永泰科貿有限公司向眼科醫院推銷多焦電生理儀的過程中,胡世興索要了好處費10萬元。眼科醫院多人證實,這套設備一是沒有使用許可證、二是產品質量有問題,無法正常使用。該院一些管理人員提出向世通公司索賠,均被胡世興以“你不用再管這事了”的借口給阻擋了。
在法庭上,胡世興說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依法秉公辦事,未收過任何人錢款,并稱他是在偵查機關誘使、體罰下作出的有罪供述。其代理人則表示,沒有證據證明胡世興和朱某共同犯罪。對于一審法院判胡世興有期徒刑11年的判決,胡世興認為一審認定事實不清,要求一中院予以改判。(楊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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