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懸賞金額再次創下新高!
據報道,4月3日上午,為了發動社會力量偵破3月19日某駐渝部隊營房哨兵遭歹徒持槍襲擊案件,重慶警方向社會公眾懸賞60萬元征集破案線索。
而此前,懸賞金額的紀錄由湖北省黃岡市公安局保持:2009年3月24日,為盡快偵破發生在一年多前的紅安“12·26”8人被害案,黃岡警方公開懸賞50萬元。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警方對于重大、疑難、復雜案件而實行的通緝懸賞破案機制,重要作用逐漸顯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教授李春雷今天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盡管通緝懸賞機制已成為警方突破疑難復雜案的一道“殺手锏”,但如果對其制定一套具可操作性的法律程序,將會調動更多的民力,積極參與到緝兇破案中去。
通緝懸賞顯獨特作用
通緝懸賞機制,最早可以追溯到1983年轟動全國的“二王”案。
當時,為了盡快將流竄各地持槍殺人的“二王”緝捕歸案,公安部緊急發出13號通緝令,首次懸賞通緝。在此之前,一直是有通緝而無懸賞。
“事實上,通緝和懸賞是兩個概念,可以只通緝而無懸賞,也可以只懸賞而無通緝。但從1983年首次懸賞通緝后,兩者常常結合使用。”李春雷告訴記者,現有的公安部A、B級通緝令是從2000年開始實行的。
據介紹,2000年2月,公安部通緝令首次分為“A級”、“B級”兩個等級。公安部A級通緝令是為了緝捕公安部認為應該重點通緝的在逃人員而發布的命令,主要適用于情況緊急、案情重大或突發惡性案件;公安部B級通緝令是公安部應各省級公安機關的請求而發布的緝捕在逃人員的命令。除了公安部可在全國發布通緝令外,各省、市、縣均可對在逃涉案人員在轄區內發布通緝令。
說起通緝懸賞機制的威力,不僅身在破案一線的民警們屢屢豎起大拇指,而且普通的百姓也常常感同身受。
兩年前,一件驚天大案在河北邯鄲發生。邯鄲市農業銀行金庫5100萬元人民幣被盜。從4月17日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到19日兩名嫌犯落網,前后只用了50多個小時。曾經轟動一時的大學生馬加爵錘殺4名室友的案子更是顯示出通緝懸賞機制的獨特作用。
調動無窮的群眾力量
通緝懸賞機制緣何威力如此顯著?
“首先得益于公安機關內部一整套的通緝運行機制。”李春雷說,公安部發布通緝令,不是一發了之,緊隨而來的是各個警種的密切配合。
以公安部A級通緝令為例,在發出12個小時之內,通過公安專網,通緝令的內容能夠及時傳到轄區各派出所、治安、監所等部門的每一個民警手中。在沿海發達地區的公安機關,A級通緝令發出后,30分鐘之內就可以到達公安機關二級(地市級)指揮系統,并采取相應措施。
“也就是說,A級通緝令發出之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和體貌特征以及簡要案情都能夠在第一時間被每一位民警掌握,也就意味著此時全國警力一盤棋,破案的幾率大幅提升。”李春雷說。
通緝懸賞機制更重要的一層意義在于調動了無窮的民力,普通的百姓可以用自己“雪亮的眼睛”來協助警察破案。“即使目前刑事科技再怎么發達,偵查破案也離不開人民群眾的支持。”陜西維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宏斌告訴記者。
事實上,警力的緊缺也是通緝懸賞機制存在的必要性之一。盡管我國目前有190萬警力,但我國每萬人中僅有11名警察,遠遠低于歐美國家每萬人35名警力的比例。
“通緝懸賞機制實際上就是給警察裝上‘順風耳’和‘千里眼’。”李春雷說,違法犯罪分子稍露蛛絲馬跡,老百姓就會及時撥打110。
一項統計顯示,公安機關破案的線索70%以上來自人民群眾,而發布A級通緝令后,破案率會上升10%-20%。
“懸紅”急漲需法律規范
當前,通緝懸賞機制是突破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一道“殺手锏”,這已在全社會包括警方在內形成共識。然而,水漲船高的懸賞金額仍引起了不少人的質疑。
記者了解到,通緝令分級后,A級通緝令的懸賞金一般不少于5萬元且不封頂,B級通緝令的懸賞金一般不少于一萬元。“公安機關的懸賞金畢竟是花財政的錢,目前的狀況是公安機關自己決定自己支付,并且數額有逐漸走高的趨勢,應該制定有關法律來規范。”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楊錦炎認為。
“數額只是一個方面,如果通緝令發錯了怎么辦?現在媒體這么發達,一個錯誤的通緝令,可能瞬間全國就知道了。這會對當事人的名譽、人身等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害。”李春雷告訴記者,國外發布通緝令,都有一個司法審查的程序,由法院或者專門機關對通緝令進行審查,而并非公安機關單獨拍板決定。
“制定一個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非常有必要。就拿邯鄲農行盜竊案和馬加爵殺人案比較,前者警方懸賞5萬元,而后者懸賞高達20萬元,這樣的懸賞金額是如何確定的?”王宏斌認為,懸賞金額的確定至少應該考慮到社會影響力的大小、案件的復雜程度,以及罪犯的危險程度等幾個因素。(本報記者 徐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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