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對策建議
因國際金融危機而直接導致的農民工失業規模雖僅占外出農民工總數的10%左右,但其引發的社會關注及社會動員規模卻相當驚人,暴露出的農民工外出務工種種新問題也值得深思。長期以來形成的農民工外出流動務工的方式,在解決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方面的作用已接近極限。沿海發達地區產業升級的現實壓力,大中城市的人口吸納能力也達到一定限度,農民工自身在社會發展、代際更替的影響下,也出現了新的職業化需求。因此,當社會運行過程中的突發事件出現時,農民工群體的去向便成為社會關注的重大問題,這表明目前有必要從農民工身份認定、職業發展、服務平臺、社會保障以及流出地小城鎮建設等方面加以全盤考慮。
1.完善長期穩定的農民工返鄉信息監測。
從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的農民工返鄉潮可以清楚地看到,農民工問題已經與國家整體的宏觀經濟發展緊密的聯系在一起,是經濟形勢的晴雨表之一。而長期以來,在農民工流動管理方面一度呈現流出地政府只管輸送不管回流,流入地政府只管使用不管服務的割裂狀態,農民工返鄉問題并沒有得到高度重視。2008年在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積極努力下,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套可行的信息監測制度,在監測農民工動向、分析經濟發展對農民工流動的影響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特別是能夠為政府準確把握農民工流動狀況提供了第一手資料。因此,今后亟需將農民工流動信息監測長期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立覆蓋面廣、統計指標科學、觀測時點穩定的農民工流動信息監測系統。
2.建立多種農民工務工信息平臺。
由于基層政府無力組織大規模的農民工外出,個體化的流動模式與市場化的生產模式之間存在著不協調的因素,導致了農民工外出務工的盲目性,增加了農民工外出務工的成本。此次調研發現,除了農民工個體利用社會網絡自發外出務工的模式外,勞務市場、經紀人制度、基層政府組織的勞務輸出模式均可以發揮中介的作用。因此,政府建立以市場導向為基礎的多元化務工信息交流平臺,將來自企業和市場的就業信息,通過政府的渠道,與農民工實現信息共享,既可以達到政府促進就業,避免農村剩余勞動力沉淀的目的,還可以利用市場信息引導農民工正確的自主擇業,有利于實現政府、民工、企業等“多贏”的局面。
3.健全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
農民工在社會保障方面與城市職工的差異亟待解決。長期以來,農民工由于流動性大、工作不穩定等原因,始終被排除在城市的社會保障體系之外。實際上,城鄉二元分割制度是農民工無法獲得同等社會保障的根本原因。社會化分工決定了農民工和農民的本質區別,政府應認識到農民工隊伍職業化的發展趨勢,尤其是目前農民工在產業工人隊伍中,已經占據了半壁江山,因此,完善其與城市職工享有同等的社會保障體制,是有助于穩定農民工隊伍,推動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同時,加大戶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力度,將農村土地流轉與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對接,才能從真正意義上幫助農民工完成從農民到工人的職業轉變。
4.發展有效的農民工培訓、輸出模式。
目前,各地政府均把返鄉農民工的培訓作為重要舉措,投入了大量財力,也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更應該認識到,真正實現農民工的非農職業化并非短期性、一次性培訓所能實現。因此,必須加強對現有農民工群體的職業培訓。一些職業培訓機構從實際出發,探索了一套“免費吃住、免費培訓”,“組織就業、有償輸出”,“長期跟蹤、監督保障”,“初級務工課程免費,高級創業課程自費”的有效培訓模式。一些NGO組織還把對農民工的培訓延伸至綜合素質培訓,他們以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為目標,開展了以人文、勵志、職業生涯規劃、傳統文化等為內容的新市民培訓,在培訓農民工綜合素質的同時,也集中起了一批有志服務于農民工的志愿者。
5.加快中西部地區小城鎮建設。
長期以來,由于我國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發展,造成了目前農民工流動務工的現狀。隨著大中城市人口的急劇增加,使其吸納新增人口的能力已近極限,農村勞動力異地城鎮化的難度不斷上升,這也成為農民工外出務工后不得不返鄉的重要原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小城鎮數量發展極為迅速,1978年我國建制鎮數量約為2173座,到2004年已達到19883座。但就小城鎮鎮區的人口數量看,則呈現出目前在人口吸納方面效率較低的狀況。2004年我國小城鎮共吸納人口20135萬人,每座小城鎮平均約為1萬人左右。而目前鎮區人口超過3萬人的建制鎮不到1000座。研究表明,我國小城鎮鎮區人口至少要達到3萬以上才能正常發揮其集聚功能,而我國大部分建制鎮規模普遍偏小。因此,當農民工返鄉成為一種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時,加快當地小城鎮建設,發揮其集聚功能,或許是今后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
課題組成員及本文執筆人: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范雷、田豐;重慶社會科學院應用心理學研究中心副主任朱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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