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口縣人大置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于不顧,于2008年5月30日至12月20日,未經批準,擅自組織機關干部、職工公款出國旅游,共花費企業贊助款539460元。日前呂梁市紀委已對7名相關責任人作出黨政紀處分,交口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韓福平被撤銷黨內職務,同時建議依法罷免職務、降低職級。(4月12日《山西日報》)
實際上,關于公款旅游,國家相關部門絕對稱得上是三令五申。然而,有關公款旅游的報道卻是屢見不鮮。全國政協委員、中共中央紀委常委、監察部副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屈萬祥日前坦誠,公款出國旅游是“老大難問題”,抓了好多年還沒有得到有效治理。
公款旅游屢禁不絕,一方面說明了一些官員善于鉆法律空子,而更根本原因在于公款支出不透明(國企的支出當然也是公款)。正是由于公開難,缺少了至關重要的外部監督,一切亂支出亂花費才變得普遍起來,而作為官員們一項重要的“福利待遇”的一部分———公款旅游,自然就可以在相關部門三令五申的情況下屢見不鮮。
在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于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的通知》,無論是懲處力度還是具體細則,都可見其整治的決心。然而,一些地方官員因為出國(境)游而被“處理”的,絕大多數都是由網友披露出來而不是相關監管部門“主動發現”的。如果各地方部門真的不能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把公款支出給公眾一個明白,公眾不能對此進行廣泛而深刻的監督,公款支出“不透明”,公款旅游“不會!薄(張東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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