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語委副主任證實,《規范漢字表》將在年內面世。從此以后,新生兒取名用字將必須從規定的8000余個字中選取,亂取名、取怪名的現象將得到遏制。(本報今日報道)
規范字表非常必要,但強行要求新生兒起名也要服從“規范”,就不但有些太荒誕,還有違法之嫌。
名字,是一個人的“社會名片”,起什么名字,取決于個體的文化背景和價值喜好,正所謂一千個人心里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并無“一定之規”——為起名套一道人為的枷鎖,這種“規范”的心態比怪異的名字更值得探究。
其實,什么樣的名字才“規范”呢?用生僻字起名不規范,可即便依據“規范漢字表”許可的8000字起名就一定是“規范”的嗎?我看不見得。規范的字按照不同的排列,也可以組合出很多“不規范”的名字來。還有,譬如“謝霆鋒”對應的“泄停封”,“劉德華”對應的“流的滑”,也大抵如是。所以說,名字規范與否,不在于“字”是否冷僻,而在于名字本身是否尊重公序良俗。
實事求是地講,如今一些人喜歡用生僻字起名,嘩眾取寵只是外在的表象,真正的根源在于,個體試圖通過名字的另類來表達自身的個性——我以為,這是社會價值多元語境下的一種非常正常的現象,不能一味視為離經叛道加以“封堵”。實際上,隨著如今戶籍信息管理的科技含量越來越高,一些生僻的字根漸漸都納入了計算機字庫,為表達個性的 “生僻名”的存在掃除了技術上的障礙。說到底,真正的障礙,其實還是因為生僻名字增加了有關部門的管理難度和信息統計工作量。某種意義上說,“起名規范”反襯出一種管理自私。
在并不遙遠的過去,“狗蛋兒”、“狗剩兒”之類名字在農村俯拾皆是,當時也沒人覺得滑稽和不正常。社會的車輪滾滾向前,昔日國人尚且擁有叫“狗蛋兒”的自由和寬松,今日卻連用生僻字起名的權利也要被剝奪嗎?我想不明白。
陳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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