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4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于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的意見》等三個文件。《關于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縣(市、區、旗)黨委書記、縣(市、區、旗)長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時間接待群眾來訪,信訪問題突出的地方要適當增加接訪次數。
《意見》要求,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要堅持公開透明、規范有序,方便群眾、解決問題的原則。市(地、州、盟)黨委和政府領導干部,一般每季度安排一天時間接待群眾來訪。縣(市、區、旗)黨委書記、縣(市、區、旗)長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時間接待群眾來訪,縣(市、區、旗)黨委和政府班子成員、市縣兩級的部門領導干部都要定期接待群眾來訪,鄉鎮(街道)領導干部要隨時接待群眾來訪。信訪問題突出的地方要適當增加接訪次數。中央和國家機關、省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可結合工作職責和特點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安排。
《意見》還指出,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的具體體現,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形式,對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