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門緊閉,灰塵遍布,坐落于北京后海前井胡同的一處二層仿古建筑———濰坊市政府駐京辦已經沒有了往昔“濰坊之家”的喧鬧和繁華。
記者近日來到濰坊市政府駐京辦,發現其玻璃門上貼著“內部裝修”的字樣,客房的窗戶上都貼著“2008年10月15日”字樣的封條。
據報道,根據2009年1月14日山東省濰坊市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濰坊市政府駐北京、上海、深圳、海南、廈門、大連、東營、珠海、哈爾濱、太原、武漢等11個辦事(聯絡)處實行撤銷機構、掛名保留,即注銷事業單位,收回事業編制,取消單位規格,暫保留原有機構名稱繼續處理遺留問題。
濰坊市政府撤銷駐京辦,立即在社會公眾之中引起軒然大波。駐京辦究竟該撤還是該留?如果撤銷是否應該有其替代組織?記者近日采訪了多名法學專家和社會學專家,請他們談談駐京辦去與留的問題。
資源配置不合理產生駐京辦
沒有人確切地知道,中國有多少形形色色的駐京辦。
從1949年內蒙古自治區在北京設立第一家駐京辦以來,截至1991年,北京共有186個市級以上的駐京辦。此后,駐京辦以驚人的速度在北京安營扎寨,到2002年時已激增至426個,十年之內翻了一番。
據粗略統計,在北京,除了52家副省級以上辦事處外,還有520家市級和5000余家縣級辦事處。如果加上各種協會、企業和大學的聯絡處,各種駐京機構超過1萬家。
“駐京辦的產生和發展,有深刻的體制、制度背景。其最主要根源是我國的財政體制!笔锥紟煼洞髮W副教授李昕告訴記者,1994年我國實行分稅制之后,中央財政從1995年開始正式實施過渡期轉移支付辦法。但由于我國財政預算制度比較粗略,中央特別是各部委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管理和審批上具有很大的彈性空間,勢必導致一些地方政府為尋求更多的資源而設立駐京聯絡機構。
跑部委,要項目,“跑部錢進”一度成為社會上對駐京辦職能的“定位”。事實上,這種理解有失偏頗。
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張森認為,資源配置不合理以及我國現有的大政府小社會的國情使駐京辦有了生存發展的土壤,“跑部錢進”成了許多駐京辦的基本職能。但除了這樣的職能之外,駐京辦在政治、經濟、服務方面也發揮了一定作用,政令的上傳下達,經濟上招商引資,服務于本地居民,這些職能在現行條件下也是需要的。
駐京辦設置合法但不太合理
資源配置不合理滋生了大量的駐京辦,那么駐京辦的存在是否有法律依據?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指出,駐京辦的設立在當時沒有頒布具體的法律法規,但從行政法的角度來看是合法的。
根據我國地方組織法第64條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工作部門。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可以根據既定計劃設置辦事機構,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辦事機構。
有關專家給記者算了一筆賬,目前各種駐京機構超過一萬家,如果一個駐京辦每年的經費保守地按100萬元計算,所有駐京辦每年需要的全部經費就在一百億元以上。無疑這是一項巨大的公共開支,有些駐京辦為了緩解資金問題,開始進行商業活動,開飯店賓館,辦公司企業。
“駐京辦作為一個事業單位的設立本身沒有爭議,其作為事業單位從事商業活動在法律上也無明文禁止,但從其合理性上來講是有問題的,”李昕認為,駐京辦作為事業單位的公共服務職能與其從事經營活動的盈利性質本身是有矛盾的,考慮一方,則有可能損害另一方的利益。
駐京辦宜逐步退出歷史舞臺
濰坊市撤銷駐京辦讓其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由此引發的社會上撤銷所有駐京辦的呼聲逐漸高漲。
“濰坊市撤銷駐京辦無疑具有積極意義。駐京辦耗費了巨大的財政開支,有的已經成為政府的沉重包袱,撤銷駐京辦順應了國家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縮減了駐外機構,節省了政府開支。但我們同時也看到,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睆埳嬖V記者。
“就目前而言,駐京辦在現實條件下還是具有存在必要的。因為其政治職能中政令的上傳下達,經濟職能中的招商引資,特別是服務職能都是需要的,而我們應該做的是伴隨國家政治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對駐京辦進行改制!睆埳ㄗh,比較理想的狀態是駐京辦逐步退出歷史舞臺,成立類似于商會、聯誼會等的非政府組織來代替駐京辦,既能從事公共服務職能,同時又能剪斷與政府的千絲萬縷的聯系。
對于是否能撤銷所有駐京辦,李昕持相同的觀點:由于具備存在的土壤,駐京辦在短時間內不會被全部撤銷。
“更可行的做法是對駐京辦進行有效的監督!崩铌空J為,一方面,對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不斷細化;另一方面,明確駐京辦作為事業單位的組織性質,使其回歸到公共服務單一職能上來。(文/圖本報記者 徐偉 本報實習生 高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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