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于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的意見》等三個文件。《意見》要求,市(地、州、盟)黨委和政府領導干部,一般每季度安排一天時間接待群眾來訪,縣(市、區、旗)黨委書記、縣(市、區、旗)長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時間接待群眾來訪,信訪問題突出的地方要適當增加接訪次數。
信訪問題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的突出問題之一,以三個文件強調接訪表明中央對信訪工作的重視。但一些地方不時開展的接訪活動告訴我們,官員接訪的背后,可能仍有大量民眾在上訪路上艱難而行。這樣一種反差,促使我們思考:信訪制度自身的修整,是否足以改良公民權利救濟不足的狀態,信訪制度到底應當承擔怎樣的社會功能?
中國信訪制度于上世紀50年代正式確立。回溯這段歷史我們可以發現,中國的信訪制度最開始只是一種行政性的補充救濟手段,用來傾聽人民呼聲,處理人民意見、建議和申訴,作為一種備用手段,而非解決事關民眾利益的主要渠道,這是中國信訪制度的初始定位。但隨著社會發展,信訪制度慢慢偏離軌道。信訪警示的社會矛盾日趨突出、尖銳而復雜,越級上訪、打壓上訪,各種問題交織。功能設置與實際運行之間的差距,使信訪制度處于一種尷尬的生存環境之中。
客觀而言,信訪之所以成為社會難題,主要原因不在于信訪不該有,而在于信訪制度的設計無法對接社會現實。這種現實是負有責任的權力機構未能及時解決社會矛盾,一些本該在信訪之前解決的問題,沒有得到及時的解決,信訪制度這一補充救濟制度成了最終救濟制度。權力不作為,正常的解決社會問題的渠道沒有發揮作用,公權機關公信力缺失,以致大量問題被拖入信訪階段,找領導、找政府,甚至不惜千里迢迢上省城、進京,公民以自身的微弱力量艱難地尋求一線曙光。
信訪原本與公開、陽光等語詞相連,但現在它多使人想到艱難、辛酸、恐懼的一面。這樣一種解決社會問題的機制是非正常的。我們應當看到,信訪是中國特殊國情之下的產物,但它仍然是中國政治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關乎中國的政治文明與政治現代化。以此而言,我們固然需要改革信訪制度自身的缺陷,但重構在信訪之前解決社會矛盾和問題的機制,更加不容忽視。
捍衛社會的公平正義,權力系統自身應當有一種機制積極對應民眾的利益訴求,并且置于信訪制度之前。信訪制度可以接納一些特殊問題,但更多的問題需要在日常的權力運行中受到積極而及時的回應和解決。
中國社會日益利益多元化,充滿了各種各樣的利益團體。利益聲張是正常合理的社會現象,讓信訪走出困境,讓公民權利得到救濟,需要切實做到權力來自于人民并對人民負責,從根本上確立能夠保持社會長期穩定發展的文明政治制度。(本報評論員 肖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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