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湖北天門市長助理涉嫌參與涉黑案件被刑拘
湖北省天門市市長助理黃鴻雁因涉黑經當地媒體和網絡報道后引起轟動。今天(16日),該市有關負責同志向本報記者披露了案件的有關情況,以澄清此前報道引起的一些外界猜想式的“負效應”。
4月14日,黃鴻雁被警方刑事拘留。天門市當日上午也在全市“四大家”會議上通報了這一情況。據一名熟悉黃鴻雁的當地人士介紹,黃鴻雁2007年任市長助理后主要抓城市改造與拆遷工作,任改造指揮部第三分部指揮長。
去年來,天門市群眾多次向公安部和省公安廳舉報夏侯思聰團伙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省公安廳高度重視,成立“7·12”專案組,指定湖北省監利縣公安局管轄。
監利縣人民檢察院網站2月16日報道稱:該院對夏侯思聰為首的涉黑團伙2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作出批捕決定。
檢察機關稱:2001年1月至2008年11月,夏侯思聰先后網羅胡朝華、陳文海、崔新明、陳虎、孫闖等7人為其犯罪團伙骨干成員,糾集多名社會閑散人員,以其經營的“友福物貿有限公司”、“遠鴻運輸有限公司”、“999熱舞吧”等場所為據點,采取尋釁滋事、暴力恐嚇、故意傷害等非法手段壟斷天門建材市場、娛樂市場、啤酒市場、骨灰盒市場、土地拍賣市場,霸占天仙一級公路、隨岳高速公路石料供應市場,非法聚斂巨額錢財并致多人受傷,嚴重破壞市場經濟運行秩序,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對于此間流傳的該案可能還涉及到更高層次干部的說法,天門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廖鴻韜向本報記者表示:從案件審查和目前情況看,沒有涉及到其他干部,也沒有涉及到其他公安民警。
對于引人聯想的案件異地交辦情況,廖鴻韜說:一是因為天門市作為省直管市,其上級法、檢單位為漢江中院和漢江人民檢察院(兩院統轄天門、仙桃、潛江三個直管市法、檢單位),而“漢江”不是一個行政區劃,沒有一個地市級的黨委政法委指導、協調案件;二是夏侯思聰的父親曾是天門市公安局民警,為使案件順利辦理,故將案件指定到荊州市的監利縣辦理。
廖鴻韜向本報記者表示,此案若沒有天門市委、市政府的支持,若無當地公安機關的努力,是不會這么順利的。他還透露說:去年底,天門市委書記別必雄即指示向省公安廳匯報,黃鴻雁被刑拘后,別必雄還在有關會議中動員舉報涉黑團伙的犯罪事實;去年11月25日,天門市成立專案組,至一周后的12月2日,該市即抽調30名武警、公安民警參與辦案,目前這些警力仍在協助省公安廳領銜的專案組辦案、追逃,天門市政法機關是能堅持原則且做了大量工作的。
對于當地有關媒體報道中“抓獲”黃鴻雁等細節,廖鴻韜也予以澄清。他說:因為黃鴻雁是副處級干部(與當地市級副職級別相同,“四大家”正職領導則為副廳級),別必雄專門找他談話,之后交給了辦案人員,黃鴻雁也很平和地表示,愿意接受辦案人員的調查。(本報記者 胡新橋 本報見習記者 余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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