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人民武裝警察法草案。中國武裝警察部隊司令員吳雙戰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上作該法草案的有關說明時表示,武裝警察部隊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國務院、中央軍委立法工作計劃,經過反復研究、調查論證和廣泛征求意見,起草了武裝警察法草案。中新社發 盛佳鵬 攝
中新網北京四月二十日電 (記者 孫宇挺 應妮)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日首次審議人民武裝警察法草案。
中國武裝警察部隊司令員吳雙戰向今天開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作該法草案的有關說明時表示,武裝警察部隊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國務院、中央軍委立法工作計劃,經過反復研究、調查論證和廣泛征求意見,起草了武裝警察法草案。
草案以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為依據,系統總結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履行職能的實踐經驗,適應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安全保衛任務的現實需要,規定了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領導和指揮、執行安全保衛任務的范圍和職責、義務和權利、保障措施、監督檢查以及法律責任等內容。
吳雙戰表示,草案規定:武裝警察部隊由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實行統一領導與分級指揮相結合體制。
關于任務范圍,吳雙戰指出,草案規定了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安全保衛任務的范圍:
一、國家規定的警衛對象、目標和重大活動的武裝警衛;
二、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公共設施、工廠、倉庫和重要水源地、水利工程以及重要通信樞紐重要部位的武裝守衛;
三、主要交通干線重要位置的橋梁、隧道的武裝守衛;
四、監獄和看守所的外圍武裝警戒;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所在地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點區域、特殊時期的武裝巡邏;
六、協助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和其他有關機關執行逮捕、追捕、押解、押運任務;
七、參加處置社會安全事件;
八、參加處置恐怖襲擊事件;
九、國家賦予的其他安全保衛任務。
據介紹,武警部隊主要由內衛部隊和黃金、森林、水電、交通四支警種部隊組成,總員額六十八萬人。二00八年中國國防白皮書稱,武警部隊每天有二十六萬余人輪流值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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