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中國海軍當年的“四大金剛”
1950年初,剛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尚無建造千噸級以上作戰艦只能力。1952年4月22日,解放軍海軍司令員蕭勁光率團赴蘇聯莫斯科談判購買驅逐艦、岸炮、水魚雷及教練飛機等海軍裝備。毛澤東也曾兩次致電斯大林,闡述“中蘇戰略合作”的重要性,請求出售驅逐艦。
1952年9月及1953年初,解放軍海軍副司令員羅舜初先后兩次率團赴蘇商購驅逐艦。談判進行得十分艱苦,1952年6月4日李富春代表中方與蘇聯簽約。這才以每艘相當于當時17噸黃金的高價購得4艘即將退役的07型驅逐艦,并于1954年3月籌建驅逐艦部隊。
其中“果敢”號、“神速”號由當時的蘇聯海軍太平洋艦隊參謀長波德洛夫少將率領,于1954年10月13日開抵青島交付,10月24日被重新命名為“鞍山”、“撫順”(當時舷號201、202),組建成立解放軍海軍驅逐艦第1大隊;“勤奮”號、“凜冽”號于1955年6月28日開抵青島交付,7月6日被重新命名為“長春”、“太原”(當時舷號203、204),1974年改舷號為101-104。
中國引進的4艘驅逐艦,全部編入拱衛首都北京海上門戶的北海艦隊,在1950-60年代間一直是中國海軍火力最強,噸位最大的作戰艦只,號稱“四大金剛”。
背景資料:中國海軍艦艇如何命名
根據《海軍艦艇命名條例》,中國海軍艦艇命名總的原則是:區別于國際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艦艇命名;區別于國內地方船名;條理性強,便于記憶;字音清楚,不易相互混淆;名稱響亮,有意義,能夠體現祖國的尊嚴,表現出中國的悠久歷史和文化;能夠經得起歷史的考驗,使用長久,在相當長時間內,能夠滿足裝備發展的需要。
具體命名規定簡要如下:巡洋艦以行政省(區)或詞組命名,驅逐艦、護衛艦以大、中城市命名,核潛艇以“長征”加序號命名,獵潛艇以“縣”命名,船塢登陸艦、坦克登陸艦均以“山”命名,步兵登陸艦以“河”命名,補給艦以湖泊命名。
在人民海軍的艦艇方陣中,有兩艘戰艦是用人名命名的:一艘是遠洋航海訓練艦“鄭和”艦,另一艘是大型國防動員艦“世昌”艦。
盡管中國軍艦都有自己的艦名,但并不把艦名漆到船舷上,而是根據國際慣例涂上自己的舷號。(據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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