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赤峰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徐國元及其妻子李敏杰受賄案,近日偵查終結正式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這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24日向記者提供的消息。
內蒙古赤峰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徐國元及其妻子李敏杰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等問題,于2007年12月27日被內蒙古自治區紀委“雙規”。2009年1月23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廳宣布開除其黨籍和公職,并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有關其他案件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調查,從2002年初至2007年7月,徐國元在擔任赤峰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土地開發、項目審批、職務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妻子李敏杰先后受賄錢物折合人民幣1048萬余元。另外,從2002年5月至2007年10月,徐國元違規接受禮金和貴重物品折合人民幣361萬余元。徐國元夫婦還交代,2002年至2007年收受其他人員給予的人民幣1337.14萬元、美元43萬元和估價為172.3萬元的153件貴重物品。
記者了解到,徐國元夫婦受賄案移交檢察機關后,40多名檢察官經過兩個半月的日夜工作,徐國元夫婦的受賄金額又新增了200余萬元。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將徐國元受賄案指定包頭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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