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拍商業廣告
第一個廣告,林大坤覺得自己被騙了,而商家則說他“沒有一點感恩之情”
在兒子上電視的過程中,林大坤已開始接觸廣告商。
去年9月,福建一家童裝公司找到林大坤,想請林浩代言他們的童裝,并支付一定的代言費用,作為小林浩今后的學習基金。另外,在上海和汶川開設6家該品牌專賣店,以幫助解決林浩一家在上海的經濟困難。接觸一段時間后,林大坤于當月中旬,以監護人的名義,與該公司簽訂了代言童裝的協議。
協議還約定,在合同期5年內,林浩不能代言其他品牌的童裝。
林大坤說,這是林浩出名后他簽的第一個商業廣告。當初對方要和他簽合同時,就已把盈利預期告訴了他,如果這6家店全部開起來,一家店一個月賺三千,6家就是一萬八,一年下來最少二十萬。
“想到一年賺二十萬,我怎能不心動,就簽了。”林大坤覺得,如果真能那樣,以后靠自己合法經營賺錢,比直接接受別人捐助要好。
問他一共接受了多少捐款,林大坤想了想說,“三四萬吧”。
不過,第一個商業廣告并不完全成功。到目前,林大坤說,他沒有接手到一家專賣店。
“我們被騙了。”林大坤一邊抽煙,一邊重復著這句話。
他罵自己傻,“當初簽合同時,我怎么就沒注意到何時開店,門面租金該誰出,這些關鍵信息。”
如果他們在合同約定的第5年最后一天開店,那對我們還有什么意義?林大坤站起來,把電視機遙控器摔在沙發上。
按照林大坤對合同的理解,那家童裝公司除了給林浩一次性支付5萬代言費外,幫他們家在上海、四川開6家童裝專賣店所需的門面裝修、租金和進貨費,都應該是公司負責。
這樣的想法,林大坤在今年1月一檔電視訪談節目中也提到過。
回應,接踵而至。
一份落款是該品牌童裝致林浩父母的公開信稱,開設一家專賣店前,他們需做大量市場調查和開店準備,要成功開店并盈利,考慮的不僅僅是找到店面這么簡單。
另外,這封信上還稱,“你們所說的話沒有一點感恩之情,相反,卻是抱怨與責怪,把所有幫助你們的人說成了奸詐與險惡的騙子。”
“我不想理他們了,他們把我當傻子,明明是不想給我們開店。”林大坤越說越生氣,掐滅還沒抽到一半的煙,扔到了煙灰缸里。
保姆保鏢經紀人
10歲的林浩說,只要是爸爸安排的,他都愿意
林大坤開始變得有些謹慎。
他記得,后來,新加坡一家巧克力企業找到了他,想請林浩做代言人,“算了,國內的企業我都搞不好,別說國外的了,我直接推了。”
去年末,北京一家礦泉水企業想找林浩做代言人。林大坤和妻子想了很久,怕談不好,沒答應。
今年初,河南一家童裝公司找上門,林大坤得知來意后,直接把廠家代表送出了門,“我們遵守游戲規則,不再接觸童裝。”
林大坤說自己沒自信,“我文化水平低,和企業談不好。”
有朋友給他出主意,怎么不去找個律師,讓律師幫忙看合同不就方便了。
這個建議,林大坤沒有采納,他說不想聲張,如果有信得過的好企業,就自己來談。
10歲的林浩聽爸爸的,“只要是爸爸安排的,我都愿意。他是我的保姆、保鏢和經紀人。”
“我是什么經紀人哦,即使是,也不合格,該下崗。”林大坤說,兒子出名后,曾有人找上門想跟他談合作,包裝、推廣林浩,收益對半分。不過,他說自己都沒答應。
爭議
“小英雄”林浩接拍廣告合適嗎?林大坤說,“我不想把兒子當作搖錢樹”
以前打工是身體累,林大坤說,現在是心累。
上初中的姐姐林紅也覺得,自從弟弟林浩出名后,爸爸頭上的白發也多了不少,“你想想,一個莊稼人,以前打工、種田就可以了。現在不一樣,還要思考怎么跟記者,怎么和商家打交道。”
林紅評價父親說,“他已經被套進去了”。
林大坤也知道,社會上有人對于“小英雄”林浩接拍商業廣告有爭議。
四川一家媒體記者曾和林大坤聊起拍廣告的事情,林大坤透露,地震后,他們家沒有固定收入,經濟壓力很大,如果能讓林浩拍廣告,一部分可以貼補家用,還可以再捐出去一部分。
本報記者和林大坤接觸的三天里,幾乎每隔半小時就有電話打進來找他。有媒體要采訪林浩的,還有商家想與他聯營的。每一個電話,林大坤都聽得認真,不停地說“好”。
“你說,我是那種愛錢的人嗎?”林大坤結束通話后,很認真地問記者,“要是想錢,我還讓兒子讀什么書哦,干脆去拍廣告算了。”
“我不想把兒子當作搖錢樹,更不想毀了兒子的名聲。”林大坤覺得,兒子的學習要緊,耽誤不得。地震后,因為忙于應付各種活動,林浩的成績有些退步。
4月17日星期五,記者第三次到林大坤家時,他不在家。
他女兒說,爸爸上午飛到鄭州去談事情了。
從林大坤發回給記者的一條短信得知,他要和鄭州一家電視臺談一部“紀念5·12紀錄片”,如果談好,林浩將會出鏡。
記者追問片方給林浩的片酬會是多少,林大坤沒有回復。
第二天,林浩出現在鄭州《護士站的故事》拍攝現場,他將在片中扮演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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